1.前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进公司”)是生产一种机电设备的上市企业,该公司 2006 年 12 月 ...
1.前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进公司”)是生产一种机电设备的上市企业,该公司 2006 年 12 月 31 日 有关资产状况如下:
1.年末存货 1000 万元中,产成品为 600 万元,原材料为 400 万元。 12 月 31 日 ,前进公司产成品的单位成本为 1200 元,数量为 5 000 台。
2006 年 6 月,前进公司与 c 企业签订了一份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根据该合同, 2007 年 1 月 2 日 ,前进公司按每台 1500 元的价格向 c 企业提供产品 3 000 台。 2006 年 12 月 31 日 ,前进公司所售该产品的市场价格为 1400 元。估计销售税费为售价的 10 %。
原材料是为生产产品而持有的,其中有 20 万元已霉烂变质,已不存在利用价值; 2006 年 12 月 31 日 ,该批原材料的市场价格为 390 万元。如果将可以使用的原材料加工成产成品,尚需发生加工成本 160 万元,预计可生产 4500 台。前进公司没有签订其他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假设不考虑销售费用及相关税金为零。
[分析]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存货在期末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计价。
如果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的成本,该存货就发生了跌价。应计提跌价准备。
(1)产成品:
有合同的产成品:
可变现净值 = 存货的合同价— 估计的销售税费 =1500 × 90 %× 3000=405 (万元)>其成本 360 万元(1200 × 3000),故不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没有合同的产成品:
可变现净值 = 估计市价— 估计的销售税费
=1400 × 90 %× 2000=252 (万元)>这部分产成品成本 240 万元(1200 × 2000),不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原材料
可使用原材料:
用该材料生产产品的可变现净值 = 存货的估计售价—估计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金 =1400 × 4500=630 (万元)>产品成本 540 万元(1200 × 4500),因此,可使用原材料可按其成本计价,不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对于其中已霉烂变质的 20 万元,已不存在利用价值,应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故,存货需计提 20 万元跌价准备。
2.年末长期股权投资 100 万元中,其中对乙公司长期投资账面价值为 60 万元。前进公司对乙公司持有表决权资本 80% ,采用成本法核算。乙企业 2006 年发生严重亏损,拟于 2007 年进行清理整顿,考虑乙公司未来经营状况后,预计可收回金额为 55 万元。
年末长期股权投资中的其他 40 万元为对该公司的合营企业 f 的股权投资, f 企业由于受国际贸易和我国加入 wto 后有关规定的影响,生产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销售量将大大减少,预计将出现巨额亏损。综合考虑 f 企业的经营状况后,预计可收回金额为 36 万元。
[分析] 2.投资的减值准备
(1)对乙公司的投资发生了减值 5 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如果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则表明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按规定应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如果可收回金额高于账面价值,则表明长期股权投资没有发生减值,按规定不应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因此,本案例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为 60 万元,可收回金额为 55 万元,应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5 万元。
(2)同上理,对合营企业 f 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也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首先判断是否发生减值,然后计算可收回金额,最后计算应计提的减值准备。因此,对 f 企业预计可收回金额为 36 万元,而长期投资账面价值为 40 万元,需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4 万元。
3.前进公司生产的机电设备在市场上的销售情况已出现了明显的恶化现象。除市场因素外,国家新颁布的有关该行业的管理规定也对公司的进一步发展产生了严重不利的影响。鉴于这些情况,前进公司管理层已做出决定,拟在 2007 年转产,不再生产该种机电设备,用于生产原产品的设备账面价值为 1800 万元拟作处置。预计处置这些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为 1500 万元。
[分析]
3.由于前进公司所处的经营环境,包括市场、法律环境在当期可能已经发生或在近期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管理层已经做出企业拟转产并处置用于生产原产品的设备的决定,表明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方式将可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并将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前进公司根据所有这些迹象,判断用于生产原产品的固定资产已经发生减值,预计可收回金额为 1500 万元,而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 1800 万元,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00 万元。
4.年末无形资产(专利权)账面余额为 600 万元,是 2002 年外购的一项与生产产品相关的专利权。目前市场上已存在大量类似的专利技术,已使前进公司生产的机电设备的销售出现了明显的恶化现象,替代该项专利技术的新专利预计也将面世,前进公司管理层决定在 2007 年转产其他产品。转产后该专利权经出售预计可收回金额为 50 万元。
[分析] 4.根据前进公司的情况,由于市场上存在大量与前进公司的专利权类似的专利技术,使公司的产品销售出现了严重恶化的现象,而且该专利权很有可能在近期被其他新技术替代,该专利权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可能受到了重大不利影响,因此,前进公司根据这些判断拥有的专利权已经发生减值,预计可收回金额为 50 万元,而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 600 万元,需计提无形资产减值的金额 550 万元。
5.年末应收账款 2000 万元中,有一部分是对联营企业 a 销售产品形成的应收款项 300 万元;该项销售发生在 2004 年 1 月。前进公司获得确切的证据,表明 a 企业财务状况恶化,现金流量严重不足,濒临破产,且 a 企业目前没有计划对该项应付前进公司的款项进行债务重组。年末计提坏账准备前,已对其计提了坏账准备 100 万元。
除对联营企业 a 的应收款外,剩余的 1700 万元应收账款均为 2006 年 8 月销售形成的,债务单位的财务状况良好。
前进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根据债务单位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历史信誉以及债务单位是否存在与其他方面的法律纠纷等方面进行分析后确定:账龄 1 年以内,按应收款项余额 5% 计提;账龄 1-2 年,按应收款项余额 10% 计提;账龄 2-3 年,按应收款项余额 30% 计提;账龄 3 年以上,按应收款项余额 80% 计提。此外,如果某项应收款项存在特殊性,也可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
[分析]5.在计提坏账准备时,要对债务单位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历史信誉、应收款项的账龄,以及债务单位是否存在与其他方面的法律纠纷等方面进行分析;根据上述因素判断各项应收款项收回的可能性,确定应收款项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前进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并根据上述应考虑的各种因素确定了计提的比例。因此,年末应收账款 2000 万元中,对于非关联方应收账款余额 1700 万元,账龄在 1 年以内,可按 5% 计提坏账准备,计提的金额为 85 万元(1700 × 5%)。
对于关联方形成的应收账款,因债务单位濒临破产,且目前没有计划对该项应付前进公司的款项进行债务重组,可采用个别认定法,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300 万元,因已计提 100 万元,需补提的金额为 200 万元。两者相加,前进公司应计提坏账准备 285 万元,计提后,坏账准备的余额为 385 万元。
要求:
分析判断在 2006 年 12 月 31 日 前进公司上述各项资产是否需要跌价准备、减值准备或计提坏账准备?如需计提,还应计算计提的金额,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为从事商品流通的上市公司,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在期末计提资产减值时,有关资料如下:
(1) 2007 年 8 月,甲公司购入乙公司股票 500 万元,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07 年 11 月,乙公司由于市场形势严峻,经营状况恶化,乙公司发布了预亏公告。 2007 年 12 月 31 日 ,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 450 万元。
[分析] 1.甲公司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的股权投资 500 万元发生了减值。
理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在本案例中,乙公司由于市场形势严峻,经营状况恶化,表明甲公司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有可能发生减值。 2007 年 12 月 31 日 ,甲公司预计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 450 万元,而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500 万元,应计提减值准备 50 万元。
(2) 2005 年 2 月,甲公司购入丁公司发行的一批债券,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该批债券成本为 850 万元。丁公司发行债券后,连续发生多年亏损, 2006 年末又发布了预亏公告。 2007 年 12 月 31 日 ,甲公司预计该项持有至到期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 830 万元。
[分析] 2.甲公司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的债券投资 850 万元发生了减值。
理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甲公司购入的债券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在持有两年里连续发生亏损,情况表明,该持有至到期投资很可能发生减值。 2007 年末,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为 850 万元,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 830 万元,因此,该金融资产发生了减值,应计提减值准备 20 万元。
(3) 甲与丙公司是两个相互独立的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007 年甲公司购并了丙公司, 2007 年 3 月 1 日 ,甲公司支付 500 万元收购了丙公司 90% 的表决权资本。
购买日,丙公司可辨认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600 万元,负债账面价值为 200 万元,账面净资产为 400 万元。评估后确认的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为 720 万元,负债公允价值为 200 万元,净资产公允价值为 520 万元。
2007 年 12 月 31 日 ,甲公司将丙公司所有资产认定为一个资产组,该资产组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390 万元,甲公司确定的该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 380 万元。
[分析]3.2007 年末甲公司需要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理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 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案例中,由于丙公司作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其在 2007 年末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420 万元,其可收回金额为 380 万元。在其可收回金额 380 万元中,包括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在商誉价值中享有的部分。因此,出于减值测试的目的,在与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之前,必须对资产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使其包括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
商誉总额 = 甲公司确认的商誉÷甲公司的持股比例 =32 ÷ 90%=35.56 (万元)
丙公司调整后的账面价值 = 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 商誉总额 =390 35.56=425.56 (万元)
丙公司调整后的账面价值 425.56 万元与其可收回金额 380 万元之间的差额 45.56 万元,即资产减值损失 45.56 万元。该资产减值损失 45.56 万元,应先冲减商誉的账面价值总额 35.56 万元,然后将剩余部分 10 万元(45.56 — 35.56)冲减丙公司的各项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丙公司各项可辨认净资产的减值损失。在冲减商誉账面价值 35.56 万元时,甲公司确认的商誉损失为 32 万元(35.56 × 90%)。
要求:
1.分析判断甲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是否发生了减值,并简要说明理由。
2.说明 2007 年末甲公司是否需要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说明理由。
3.请计算商誉发生的减值损失,并说明其会计处理原则。
黄山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从2007年起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黄山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不计提任意盈余公积。
黄山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均在次年4月30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均在次年4月1日完成。在对2007年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发现如下会计事项:
(1)黄山公司所得税的核算在2006年前采用应付税款法,2007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所规定的方法。对于这一变更,黄山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对2007年末资产负债表中各项目形成的暂时性差异按照规定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2)2007年1月27日,a公司诉黄山公司产品质量案判决,法院一审判决黄山公司赔偿a公司200万元的经济损失。黄山公司和a公司均表示不再上诉。2月1日,黄山公司向a公司支付上述赔偿款。该诉讼案系黄山公司2006年9月销售给a公司的x电子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财产损失所引起的。a公司通过法律程序要求黄山公司赔偿部分损失。2006年12月31日,该诉讼案件尚未作出判决。黄山公司估计很可能赔偿a公司150万元的损失,并据此在2006年12月31日确认150万元的预计负债。
黄山公司将未确认的损失50万元,计入了2007年2月的损益中。
(3)2007年12月3日,黄山公司向b公司销售x电子产品10台,销售价格为每台100万元,成本为每台80万元。黄山公司于当日发货10台,同时收到b公司支付的部分货款150万元。2008年2月2日,黄山公司因x电子产品的质量问题同意给予b公司每台2万元的销售折让。黄山公司于2008年2月28日收到税务部门开具的索取折让证明单,并向b公司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黄山公司将销售折让调整了2008年2月的销售收入20万元。
(4)2007年12月3日,黄山公司与一家境外公司签订合同,向该境外公司销售2台大型电子设备,销售价格为每台60万美元。12月20日,黄山公司发运该电子设备,并取得铁路发运单和海运单。至12月31日,黄山公司尚未收到该境外公司汇来的货款。假定该电子设备出口时免征增值税,也不退回增值税。
黄山公司该电子设备的成本为每台410万元。黄山公司对外币业务采用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率进行折算。2007年12月20日的市场汇率为1美元=7.8元人民币,12月31日的市场汇率为1美元=7.7元人民币。
黄山公司对该笔销售产生的应收账款在年末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了936万元人民币。
(5)黄山公司为m公司的子公司,m公司总裁张某的儿子创办了甲企业,生产黄山公司所需的一种主要材料。2007年8月在张总裁的介绍下,黄山公司所需的该种主要材料全部从甲公司购入,本年度共进货3000万元,黄山公司已将货款全部付清。
黄山公司对于此项交易,未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任何披露。
(6)2007年8月1日,黄山公司支付1650万元购买了丁公司的全部股权。丁公司与黄山公司同属一个企业集团,从事与黄山公司相同的业务。集团公司为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专业管理水平,决定由黄山公司收购其全部股权,收购后作为黄山公司的一个业务分部。本次收购以合并日经注册会计师审定的丁公司净资产为基础,上浮10%作为收购对价。经审计后的丁公司账面净资产为1500万元,黄山公司支付了1650万元,并于当日完成了合并有关手续。此外,黄山公司支付了8万元与本次收购相关的注册会计师审计费用。
黄山公司将支付的对价1650万元与丁公司账面净资产1500万元之间的差额,以及审计费用计入了当期损益。
(7)黄山公司拥有乙公司30%的表决权资本。2007年10月,黄山公司与b公司签订协议,准备支付300万元购买b公司持有的b公司40%的表决权资本。协议约定,在黄山公司和b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办妥相关手续后,黄山公司获得b公司拥有的b公司40%的表决权资本。11月5日,黄山公司和乙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股权转让协议,12月10日黄山公司支付了全部收购对价3000万元,至2007年12月31日,黄山公司尚未完成股权交接手续
在编制200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时,黄山公司未将b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要求】
1.分析判断事项(1)中,黄山公司将所得税核算方法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如不正确,请说明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
2.分析判断事项(2)中,黄山公司将该诉讼中未确认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说明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
3.分析判断事项(3)中,黄山公司将销售折让冲减当期收入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说明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
4.分析判断事项(4)中,黄山公司将外币债权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金额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说明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
5.分析判断事项(5)中,黄山公司对此项交易未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任何披露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说明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
6.分析判断事项(6)中,黄山公司收购丁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说明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
7.分析判断事项(7)中,黄山公司未将b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说明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
【分析提示】
1.黄山公司对所得税核算方法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正确。
理由:所得税核算方法的变更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应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
正确处理方法:黄山公司应调整2007年年初留存收益,并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2.黄山公司将该诉讼中未确认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不正确。
理由:资产负债表日后诉讼案件结案,法院判决证实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现时义务,需要调整原先确认的与该诉讼案件相关的预计负债,应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调整事项。
正确处理方法:黄山公司应调增2006年营业外支出50万元,其他相关项目应一并调整。
3.黄山公司将上述销售折让冲减当期收入不正确。
理由:资产负债表日后进一步确定了资产负债表日前售出资产的收入,应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调整事项进行处理。
正确处理方法:黄山公司应调减2007年度营业收入20万元,不调整成本。
4.黄山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外币债权的金额不正确。
理由:应收账款金额人民币936万元,仅是业务发生时应收账款按照当日汇率折算的金额,即2007年12月31日未按照期末汇率进行折算。按照规定,资产负债表中的金额应该是期末汇率折算的金额。
正确处理方法:按照2007年12月31日汇率折算,应收账款资产负债表中的金额为924万元人民币(120万美元×7.7),同时确认汇兑损失12万元人民币(936-924)。
5.黄山公司对此项交易未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任何披露不正确。
理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规定: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由于黄山公司和甲企业同受张总裁控制或重大影响,据此判断,黄山公司与甲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同时存在关联交易,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关联方关系和关联方交易。
正确处理方法: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该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交易要素。交易要素至少应当包括:(1)交易的金额;(2)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条款和条件,以及有关提供或取得担保的信息;(3)未结算应收项目的坏账准备金额;(4)定价政策。
6.黄山公司收购丁公司的会计处理不完全正确,其中将支付的对价与丁公司账面净资产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不正确;将审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正确。
理由:先判断黄山公司收购丁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黄山公司与丁公司同属一家集团公司控制,故本次合并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同一控制合并中,合并方在合并日取得资产和负债的入账价值,应当按照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确认。合并方对于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同时规定,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正确处理方法:黄山公司应将支付的对价1650万元与丁公司账面净资产1500万元之间的差额150万元,首先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时,冲减盈余公积。
7.黄山公司未将b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正确。
理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母公司应当将其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本次收购完成后,黄山公司将拥有乙公司70%的表决权资本,能够控制乙公司,应纳入合并范围。但黄山公司虽然支付了全部价款,直到2007年12月31日尚未完成股权交接手续,表明黄山公司并不能控制乙公司,因此,不能将乙公司纳入2007年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考核主题:资产组减值 佳佳公司拥有企业总部和三条独立生产线(第一、第二和第三生产线),被认定为三个资产组。2007年末总部资产额和三个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分别为2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和500万元。三个资产组的使用寿命分别为5年、10年和20年。
由于三条生产线所生产的产品市场竞争激烈,同类产品价优物美,而导致产品滞销,开工严重不足,产能大大过剩,使生产线出现减值的迹象,需要进行减值测试。在测试过程中,一直办公楼的账面价值可以在合理和一致的基础上分摊至各资产组,其分摊标准是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和剩余使用寿命加权平均计算的账面价值作为分摊的依据。
经调查研究得到的三个资产组(第一、第二和第三生产线)的可收回金额分别为280万元、500万元和550万元。
【要求】对三个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应计提减值的金额。
【分析与提示】 进行减值测试,首先要将总部资产采用合理的方法分配至各资产组,然后比较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最后将各资产组的资产减值额在总部资产和各资产组之间分配。
1.将总部资产分配至各资产组
将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应当首先根据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和剩余使用寿命加权平均计算的账面价值分摊比例进行分摊,具体如下:
第一生产线(万元) 第二生产线(万元) 第三生产线(万元) 合计(万元)
各资产组账面价值 300 400 500 1200
各资产组剩余使用寿命 5 10 20
按使用寿命计算的权重 1 2 4
加权计算后的账面价值 300 800 2000 3100
总部资产分摊比例 9.68% 25.81% 64.51% 100%
总部资产账面价值分摊到各资产组的金额 19.36 51.62 129.02 200
包括分摊的总部资产账面价值部分的各资产组账面价值 319.36 451.62 629.02 1400
2.将分摊总部资产后的资产组资产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确定计提减值金额
减值准备计算表 单位:万元
资产组合分摊总部资产后账面价值 可收回金额 应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第一生产线 319.36 280 39.36
第二生产线 451.62 500 0
第三生产线 629.02 550 79.02
3.将各资产组的减值额在总部资产和各资产组之间分配
第一生产线减值额分配给总部资产的数额=39.36×(19.36/319.36)=2.39(万元),分配给第一生产线本身的数额=39.36×(300/319.36)=36.97(万元)
第三生产线减值额分配给总部资产的数额=79.02×(129.02/629.02)=16.21(万元),分配给第三生产线本身的数额=79.02×(500/629.02)=62.81(万元)
中意公司为境内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机械设备的生产、设计和安装业务。该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注册会计师在对该公司2003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发现以下事项:
(1)11月15日,该公司与e企业签订销售合同。合同规定,该公司向e企业销售丁设备30台,每台销售价格为280万元。
11月18日,该公司又与e企业就该丁设备签订补充合同。该补充合同规定,该公司应在2004年4月15日前以每台288万元的价格,将丁设备全部购回。
该公司已于11月20日收到丁设备的销售价款;在2003年度已按每台280万元的销售价格确认相应的销售收入,并相应结转成本。
(2)2003年10月10日,该公司与c企业签订销售安装丙设备一台的合同,合同总价款为720万元。合同规定,该公司向c企业销售丙设备一台,并承担安装调试任务;丙企业在合同签订的次日预付价款600万元;丙设备安装调试并试运行正常,且经c企业验收合格后,c企业一次性支付余款120万元。至2003年12月31日,该公司已将丙设备运抵c企业,安装工作尚未开始。丙设备的销售成本为每台450万元。
该公司在2003年度按720万元确认丙设备的销售收入,并按450万元结转销售成本。
(3)2003年10月20日,该公司与d企业签订一项数控机床设计合同,合同总价款为320万元。该公司自11月1日起开始该电子设备的设计工作,至12月31日已完成设计工作量的20%,发生设计费用40万元;按当时的进度估计,2004年4月30日将全部完工,预计将再发生费用80万元。d企业按合同已于2003年12月10日一次性支付全部设计费用320万元。
该公司在2003年将收到的320万元全部确认为收入,并将已发生的设计费用结转为成本。
【要求】分析判断中意公司上述有关的收入确认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答案分析] 本案例(1),首先要对该交易的性质进行判断。本案例中,对于同一商品在签订销售合同之后,又签订了回购合同。如果仅从签订的销售合同来看,该交易应属于商品销售业务,但该公司又与e企业就丁设备签订了补充合同,并且规定该公司在今后的一定期间内必须按照规定的价格购回该丁设备的义务。在对该交易的性质进行判断时,必须将销售合同与补充合同联系起来进行考虑。其次,按照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的原则,判断本业务属于融资业务,应按融资业务相关的规定处理,不应确认收入,中意公司确认收入280万元是错误的。
本案例(2)属于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商品销售的确认。在确认收入时,必须考虑该交易需要安装和检验。在本案例(2)中,在本期虽然已经将商品运至对方,但安装工作尚未开始,不应确认收入,中意公司在发出商品,未进行安装和检验就确认收入,是错误的。
本案例(3)属于提供劳务合同相关的收入确认。对于提供劳务合同收入的确认,首先,应当判断该合同是否属于当期内完成的合同,如果不属于当期内完成的合同,则要考虑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其次,在确定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时,还应当确定本年应当确认收入的金额。本案例中,该公司只完成合同规定的设计工作量的20%,80%的工作量将在第二年完成,应按照已完成的20%的工作量确认劳务合同收入,即确认收入64万元;按预收款320万元全部确认为收入是错误的。
紫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竹公司”)在2006年发生了如下事项:
1.紫竹公司于2005年9月对子公司甲公司的贷款本息提供担保,甲公司的贷款在2006年9月到期,贷款本金1
000万元,甲公司尚未支付的贷款利息为60万元。甲公司因财务困难,无法偿付到期债务。债权银行已于2006年12月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及紫竹公司偿付所欠款项。至年末诉讼尚在进行中。
紫竹公司的律师认为,根据担保合同的规定,紫竹公司应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本诉讼很可能要败诉,代甲公司偿还贷款本息共计1060万元。代为偿还贷款后,紫竹公司有权对甲公司进行追偿。紫竹公司考虑到本诉讼尚未判决,其结果尚未确定,因而未对本事项进行账务处理,也未在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等到法院判决后再进行会计处理。
2.紫竹公司于2006年10月收到不带息的商业承兑汇票一张,面值500万元,6个月期限。紫竹公司因资金周转的需要,在12月18日贴现了此商业汇票。紫竹公司认为,承兑企业信誉很好,本公司发生连带还款的可能性极小,因而未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这一事项。
3.紫竹公司对其合营企业乙公司的长期借款本息提供担保。本笔贷款乙公司于2003年7月1日借入,本金2500万元,年利率5%,借期3年。乙公司按期归还了利息,但2006年7月1日本金到期后,因财务困难无法归还。银行将紫竹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偿还本金2500万元。2006年12月,法院判决,要求紫竹公司在30日内向债权银行支付上述全部2500万元。紫竹公司于2006年12月15日还清了本金。
对于上述债务担保,按照合同约定,在紫竹公司代乙公司偿付了有关贷款后,紫竹公司有权向乙公司追偿,乙公司对紫竹公司代为偿付的款项具有偿付责任。2006年12月31日,紫竹公司根据乙公司的经营情况,无法确定何时能取得已代乙公司支付的2500万元本金。但紫竹公司认为,鉴于其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乙公司对紫竹公司代为支付的贷款本金有偿付责任,紫竹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成立,为此,紫竹公司在其2006年的会计报表中,确认了应收乙公司2500万元的款项。
4.2004年10月1日,紫竹公司的联营企业丙公司从建设银行取得2年期贷款800万元用于工程建设,紫竹公司为其提供了担保,担保合同规定:
①紫竹公司作为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丙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及诉讼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②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③紫竹公司提供保证的期间为自贷款到期日算起的两年之内。在贷款到期日算起的两年之内,贷款银行有权向紫竹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如贷款银行在贷款到期日以后的两年期间未提起诉讼,则紫竹公司自动免除担保责任。
丙公司在贷款期间,由于财务困难,未归还利息;贷款到期后,也未归还本金,丙公司累计所欠本息合计为880万元。
贷款到期后,债权银行通知紫竹公司,由于丙公司无力偿还到期贷款,要求紫竹公司代为归还,否则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偿。至2006年12月31日,该银行尚未向法院提起诉讼。紫竹公司的法律顾问提供的意见认为,对于该笔债务担保,债权银行很可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且一旦银行提起诉讼,紫竹公司按照担保合同规定,必将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全部本息880万元。
紫竹公司认为,由于债权银行尚未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尚未提起诉讼的事项,不符合会计制度中关于确认负债的有关条件,对于上述债务担保可能产生的损失未在其2006年度会计报表中确认任何预计负债。
5.紫竹公司欠丁股份有限公司货款300万元,按合同规定,紫竹公司应在2006年11月5日前归还,但紫竹公司以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产品不合格为由,未按期付款。丁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2006年12月12日,法院一审判决紫竹公司应向丁公司全额支付货款,同时还应承担诉讼费2万元。紫竹公司不服,以丁公司提供的产品不合格为由,反诉丁公司,提出索赔要求,金额为50万元,截止2006年12月31日,该诉讼尚在进行中。
紫竹公司律师认为,由于对产品质量存在纠纷,本公司胜诉的可能性在50%以下,形势不容乐观。因此,紫竹公司在附注中未披露任何有关这一诉讼的信息。
6.2004年11月20日,紫竹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托管合同,合同约定:
(1)从2005年1月1日起3年内,由紫竹公司派出管理人员管理丁公司。
(2)紫竹公司每年应保证丁公司实现净利润500万元,净利润超过500万元部分由紫竹公司享有,净利润低于500万元的部分应由紫竹公司补足。
2005年丁公司实现净利润800万元;2006年丁公司实现净利润400万元,紫竹公司补了100万元。2006年末,鉴于丁公司所在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产品更新换代缓慢的局面,预计2007年很可能发生亏损在60―100万元之间。为此,紫竹公司计提了预计负债80万元,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了披露。
【要求】
分析判断紫竹公司对上述或有事项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分析提示】 1.紫竹公司对甲公司的担保,未进行账务处理,也未在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是不正确的。紫竹公司对甲公司的贷款提供了担保,因甲公司财务困难,紫竹公司负有代为清偿的责任,因此,现时义务已经发生;本诉讼很可能败诉,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清偿的金额将是担保的本息,因此,流出企业的经济利益能够合理确定,在这种情况下,应确认预计负债,同时,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
2.紫竹公司未对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事项进行披露是正确的。根据规定,对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只有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才应披露。
3.紫竹公司代乙公司偿付本金,已将担保损失确认到账内,同时紫竹公司认为,紫竹公司有追偿的权利,与乙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确认了应收款项。
在判断紫竹公司是否能在2006年年报中确认一项应收款项时,应注意分析从乙公司得到补偿的可能性。根据规定,紫竹公司将其为乙公司偿付的贷款本金确认为资产时,必须满足“基本确定”这一确认条件。因此,紫竹公司虽有权向乙公司索取代为偿付的款项,且乙公司对紫竹公司代为偿付的款项具有赔偿责任;但在2006年底,基于乙公司的财务状况,紫竹公司获得乙公司赔偿的可能性并未达到基本确定的程度,不符合确认补偿的条件,因此不能予以确认,紫竹公司确认补偿金额是不正确的。
4.紫竹公司未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预计负债是不正确的。根据担保合同规定,紫竹公司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虽然至2006年资产负债表日,债权单位尚未提起诉讼,但律师认为,银行提起诉讼的可能性很大,而且一旦提起诉讼,按照保证合同,紫竹公司将会被要求代丙公司支付全部本息880万元。在这种情况下,是否确认由担保事项产生的预计负债,应以是否满足负债的确认条件作为判断基础,而不应以债权单位是否提起诉讼为依据。因此,紫竹公司在提供2006年会计报表时,应根据预计的赔偿金额确认有关的预计负债。
5.紫竹公司在与丁公司的诉讼中,虽然一审已经判决,但紫竹公司不服,提起反诉,因而仍是或有事项。一审判决表明,紫竹公司因诉讼承担了一项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并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根据规定,紫竹公司应确认预计负债2万元,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紫竹公司对此或有事项不确认,也不披露,是不正确的。
对于紫竹公司反诉丁公司,由于胜诉的可能性在50%以下,不应对相关的或有资产作出披露,紫竹公司的会计处理是正确的。
6.紫竹公司确认预计负债80万元不正确。紫竹公司托管丁公司,要求取得固定回报,如果利润高于500万元,则取得收益;如果利润低于500万元,则发生损失,因而属于或有事项。在2006年末,紫竹公司应根据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确认预计负债的金额为580万元(500 80),而不是80万元(因为要补到500万元)。
天时股份有限公司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税率33%。2007年度有关所得税会计处理的资料如下:
(1)2007年度实现税前会计利润110万元。
(2)2007年11月,天时公司购入交易性证券,入账价值为40万元;年末按公允价值计价为55万元。按照税法规定,成本在持有期间保持不变。
(3)2007年12月末,天时公司将应计产品保修成本5万元确认为一项负债,按税法规定,产品保修费可以在实际支付时在税前抵扣。 (4)假设2007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所得税负债的金额为0。除上述事项外,天时公司不存在其他与所得税计算缴纳相关的事项,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而且以后年度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要求】计算2007年应交所得税、确认2007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计算2007年所得税费用。
【分析提示】 (1)计算应交所得税
本年应交所得税=(税前会计利润110― 交易性证券收益15 预计保修费用5 )×33%=33(万元)
(2)确认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①交易性证券项目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年末余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15×33%=4.95(万元)
②预计负债项目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5×33%=1.65(万元)
(3)计算所得税费用
2007年所得税费用=本期应交所得税 (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 ―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33 (4.95 ―0)―(1.65―0)=36.3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