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062.14万元 b.2068.98万元 c.2072.54万元 d.2083.43万元
【答案】c
【解析】20×7年溢价摊销额=2000×5%-2088.98×4%=16.4408(万元),20×7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2088.98-16.4408=2072.54(万元)。
(五)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转换
企业因持有至到期投资部分出售或重分类的金融较大时,且属于企业会计准则所允许的例外情况,使该投资的剩余部分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企业应当将该投资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重分类日,该投资剩余部分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入账)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利息调整(也可能记借方)
――应计利息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可能记借也可能记贷)
具体例解见教材案例。
【要点提示】此环节的测试要点在于资本公积的推算。另外,需提醒各位的是这里的资本公积属于暂时损益,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因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所列入的“资本公积”是一类,这些资本公积在将来投资变现时都要转入投资收益中。
ⅱ、相关链接
持有至到期投资本质上就是债券投资,有关公司债的题目常以可转换公司债券为设计对象,从投资方和发行方两个角度进行测试,所以考生应结合应付债券掌握此要点。
3.4 贷款和应收款项
ⅰ、【考点分析】
3.4.1贷款和应收款项概述
(一)贷款和应收款项的定义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例如:商业银行贷出款项;商业购入贷款;商业银行所持没有活跃市场债券/票据;工商企业应收账款等。
(二)贷款和应收款项的特征
该类资产具有如下特征:
1.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2.无活跃市场,这是贷款和应收款项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主要区别,即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而贷款和应收款项则没有。
(三)不属于贷款和应收款项的资产
1.准备立即出售或在近期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此类资产应定义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 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3. 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4.因债务人信用恶化以外的原因,使持有方可能难以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投资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比如证券投资基金等。
【要点提示】贷款和应收款项的辨认属于多项选择题选材,一般以论断的正误甄别为测试角度。
3.4.2贷款和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
(一)贷款和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原则
1.金融企业应按发放贷款的本金及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2.应收债权通常按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3.贷款利息收入应按实际利率计算;
4.企业收回或处置贷款和应收款项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贷款和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案例解析(见教材案例)
【要点提示】贷款和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原则属于多项选择题选材,一般以论断的正误甄别为测试角度。另外,贷款和应收款项的计算考生只需简单了解即可,此处非测试重点。
ⅱ、相关链接(无)
3.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ⅰ、【考点分析】
3.5.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概述
(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定义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上述各类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分类
1.直接指定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券投资;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等。
3.5.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原则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加上交易费用构成其入账成本,并以公允价值口径进行后续计量。
2.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3.可供出售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息,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等);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应当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等)。
【要点提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原则属于多项选择题选材,常以正误甄别为测试角度。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一般会计分录
1.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
如果是股权投资则分录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 交易费用)
应收股利
贷:银行存款
如果是债券投资则此分录调整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面值)
――应计利息
――利息调整(溢价时)
应收利息
贷:银行存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折价时)
a.2062.14万元 b.2068.98万元 c.2072.54万元 d.2083.43万元
【答案】c
【解析】20×7年溢价摊销额=2000×5%-2088.98×4%=16.4408(万元),20×7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2088.98-16.4408=2072.54(万元)。
(五)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转换
企业因持有至到期投资部分出售或重分类的金融较大时,且属于企业会计准则所允许的例外情况,使该投资的剩余部分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企业应当将该投资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重分类日,该投资剩余部分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入账)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利息调整(也可能记借方)
――应计利息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可能记借也可能记贷)
具体例解见教材案例。
【要点提示】此环节的测试要点在于资本公积的推算。另外,需提醒各位的是这里的资本公积属于暂时损益,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因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所列入的“资本公积”是一类,这些资本公积在将来投资变现时都要转入投资收益中。
ⅱ、相关链接
持有至到期投资本质上就是债券投资,有关公司债的题目常以可转换公司债券为设计对象,从投资方和发行方两个角度进行测试,所以考生应结合应付债券掌握此要点。
3.4 贷款和应收款项
ⅰ、【考点分析】
3.4.1贷款和应收款项概述
(一)贷款和应收款项的定义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例如:商业银行贷出款项;商业购入贷款;商业银行所持没有活跃市场债券/票据;工商企业应收账款等。
(二)贷款和应收款项的特征
该类资产具有如下特征:
1.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2.无活跃市场,这是贷款和应收款项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主要区别,即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而贷款和应收款项则没有。
(三)不属于贷款和应收款项的资产
1.准备立即出售或在近期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此类资产应定义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 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3. 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4.因债务人信用恶化以外的原因,使持有方可能难以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投资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比如证券投资基金等。
【要点提示】贷款和应收款项的辨认属于多项选择题选材,一般以论断的正误甄别为测试角度。
3.4.2贷款和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
(一)贷款和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原则
1.金融企业应按发放贷款的本金及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2.应收债权通常按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3.贷款利息收入应按实际利率计算;
4.企业收回或处置贷款和应收款项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贷款和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案例解析(见教材案例)
【要点提示】贷款和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原则属于多项选择题选材,一般以论断的正误甄别为测试角度。另外,贷款和应收款项的计算考生只需简单了解即可,此处非测试重点。
ⅱ、相关链接(无)
3.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ⅰ、【考点分析】
3.5.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概述
(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定义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上述各类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分类
1.直接指定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券投资;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等。
3.5.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原则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加上交易费用构成其入账成本,并以公允价值口径进行后续计量。
2.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3.可供出售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息,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等);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应当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等)。
【要点提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原则属于多项选择题选材,常以正误甄别为测试角度。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一般会计分录
1.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
如果是股权投资则分录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 交易费用)
应收股利
贷:银行存款
如果是债券投资则此分录调整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面值)
――应计利息
――利息调整(溢价时)
应收利息
贷:银行存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折价时)
38项新旧会计准则差异详解
38个具体会计准则与原准则或有关规定的不同点
新准则名称 内容变动概要
1、存货 取得计价有影响,有些用公允价入账,主要受到“企业合并”、“非货币交换”、“债务重组”准则的影响;经长期购建才达到可使用状态的存货,成本要包括借款利息;受“借款费用”准则影响发出计价已取消后进先出法。
2、长期股权投资 选择的核算方法不同:控制、达不到重大影响、达不到共同控制的用成本法核算;达重大影响共同控制的用权益法核算;控制的,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进行进行调整。不再产生股权投资差额,初始计价也不同,在同一控制下,(1)企业合并形成的其初始成本为“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实际成本之差作调整“资本公积”处理,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2)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价值的份额作初始成本,与面积之差调整“资本公积”处理,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公允价或其他形式计价,(具体见《企业合并》)产生的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其他形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非货币性,交换和债务重组按公允价等情况不同外,其他基本与原规定相同,但不产生股权投资差额。成本法转权益法的表述也不同。
3、投资性房地产 新内容,注意符合三种情况的,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其后续计量有两种模式,一是成本模式,一是公允价模式。
4、固定资产 注意有部分会形成“投资性房地产”;初始计量也受到合并、非货币性交换、债务重组、租赁准则的影响(用公允价);减值时的未来现金流量的计算引入了“资产组”概念减值后不能转回。
5、生物资产 新内容,主要从属于农业会计、林业会计。
6、无形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不能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构成材购买日确认的“商誉”部分;对于研究开发支出在满足五条件下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购买无形资产采用延期付款方式的,且超过正常信用条件的用折现成本入账,差额确认为利息。合并形成的商誉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每年应进行减值测试。(见减值准则)
7、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引进了非货币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性质的概念:具有商业性质时,换入资产入账成本的基础为①换出资产的公允价;②换入资产的公允价(有证据表明它比①更公允时);差额记入当期损益。不具有商业性质时,换入资产入账成本的基础为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不确认损益。当发生补价时其处理原则同上。
8、资产减值 合并形成的商誉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每年应进行减值测试。如下资产的减值不转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引进了“资产组”的概念,在计算可收回价值时运用。
9、职工薪酬 新内容。明确了其他职工薪酬: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处理。
10、企业年金基金 本准则主要适用于社保机构的核算。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
11、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权益工具的公允价计量,……(如证券的市价)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指实际构成的应付股利)
12、债务重组 不论债务方或债权方,重组时均采用公允价进行处理(现金收付除外),确认资产转让损益,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将来应付金额中的“或有支出”,确认为“预计负债”
13、或有事项 亏损合同、重组均为“预计负债”内容
14、收入 收入确认条件不变,但条文分成了5条。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相差较大的,按公允价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差额在合同或协议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劳务收入在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时,其确认收和入和结转劳务成本的条款在文字上有变化。(实质不变)现金股利收入也属于收入要素。
15、建造合同 建造合同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时,其确认收和入和结转劳务成本的条款在文字上有变化。(实质不变)
16、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时,按公允价计量;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补助,与收益相关的补助,均确认为递延收益,在以后期间内分摊。
17、借款费用 资本化计算主体不仅是固定资产,经长时间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存货、投资性房地产也是计算主体。
18、所得税 不再使用应付税款和递延法,只用债务法。所用债务法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不是原来的损益表债务法,因此,引进了计税基础、暂时性差异的概念。此章形成了最大的不同。
19、外币折算 在可选记账本位币的表述上有不同的描述。
20、企业合并 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同一控制下,采用权益集合法合并;非同一控制下,采用购买法合并,用公允价计量,公允价大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合并成本大于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
21、租赁
22、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新内容:以公允价计
23、金融资产转移 新内容:
24、套期保植 新内容:
25、原保险合同 特殊行业:保险会计业务
26、再保险合同 特殊行业:保险会计业务
27、石油天然气开采 特殊行业:石油天然气业务
28、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基本不变,但对前期差错更正在表述上不同,引进了追溯重述法的概念。
29、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基本不变,但对调整事项文字上表述上不同。
30、财务报表列报 基本不变,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项目名称有个别不同
31、现金流量表 基本不变,补充资料上增加了一个项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2、中期财务报告 基本不变
33、合并财务报表 在同一控制下,采用权益集合法合并;非同一控制下,采用购买法合并,用公允价计量,公允价大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合并成本大于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不存在对子公司利润分配的抵销;其余基本相同
34、每股收益 基本不变
35、分部报告 基本不变
36、关联方披露 基本不变
37、金融工具列报 新内容
38、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上列内容均有涉及
下列情况就表明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因而应当终止确认相关金融资产:
(1)企业以不附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
(2)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协议,在约定期限结束时按当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回购;
(3)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看跌期权合约(即买入方有权将该金融资产返售给企业),但从合约条款判断,该看跌期权是一项重大价外期权(即期权合约的条款设计,使得金融资产的买方极小可能会到期行权)。
对于其他一些复杂的金融资产转移,其是否符合终止确认条件,应当比较转移前后该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及时间分布的波动使其面临的风险来判断。企业面临的风险因金融资产转移发生实质性改变的,表明该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从而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企业需要通过计算判断是否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在计算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时,应当考虑所有合理、可能的现金流量波动,并采用适当的现行市场利率作为折现率。
2.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的计量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条件时,相关金融资产转移损益应按如下公式计算:
因转移收到的对价+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利得(如为累计损失,应为减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损益
理解以上公式时,应注意下面两点:
第一,因金融资产转移获得了新金融资产或承担了新金融负债的,应当在转移日按照公允价值确认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看涨期权、看跌期权、担保负债、远期合同、互换等),并将该金融资产扣除金融负债后的净额作为上述对价的组成部分。
企业与金融资产转入方签订服务合同提供相关服务的(包括收取该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并将所收取的现金流量交付给指定的资金保管机构等),应当就该服务合同确认一项服务资产或服务负债。服务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作为上述对价的组成部分。
也就是说,因转移收到的对价=因转移交易收到的价款 新获得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转移获得服务资产的公允价值-新承担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因转移承担的服务负债的公允价值。
第二,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利得或损失,是指所转移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移前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累计额。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未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扣除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后的差额,确认为金融资产转移损益。
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应当按照金融资产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对该累计额进行分摊后确定。
在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条件的情况下,企业在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按相对公允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进行分摊时,未终止确认部分的公允价值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第一,企业出售过与未终止确认部分类似的金融资产,或发生过与未终止确认部分有关的其他市场交易的,应当按照最近实际交易价格确定。
第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且最近市场上也没有与其有关的实际交易价格的,应当按照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公允价值扣除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后的余额确定。该金融资产整体的公允价值确实难以合理确定的,按照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扣除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后的余额确定。
3. 应收债权的出售和融资(案例解析见教材)
(1)应收债权出售、融资业务的核算原则
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2)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借款的核算
①取得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②有关该借款的其他处理等同于普通的短期借款。
③质押应收债权的会计处理等同于一般应收债权,只是需设置备查簿,详细记录质押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质押期及回款情况。
(3)应收债权出售的核算
①不附追索权的应收债权出售的核算
出售时:
借: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预计未来要发生的销售退回、销售折让及现金折扣)
营业外支出(倒挤)
坏账准备(全部结转)
贷: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②附追索权的应收债权出售的核算
视同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借款的方式。
(4)应收债权贴现的核算
①如果申请贴现的企业负有连带还款责任时,比照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借款方式处理。
②如果申请贴现的企业不负连带还款责任时,比照不附追索权的应收债权出售的会计处理。
【要点提示】对应收款项出售或融资的会计处理应作重点掌握。
金融资产转移后,企业(转出方)仍保留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下列情况就表明企业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不应当终止确认相关金融资产:
(1)企业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
(2)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协议,在约定期限结束时按固定价格将该金融资产回购,如采用买断式回购、质押式回购交易卖出债券等;
(3)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看跌期权合约(即买入方有权将该金融资产返售给企业),但从合约条款判断,该看跌期权是一项重大价内期权(即期权合约的条款设计,使得金融资产的买方很可能会到期行权);
(4)企业(银行)将信贷资产整体转移,同时保证对金融资产买方可能发生的信用损失进行全额补偿。
对于相对复杂的金融资产转移,应当像判断是否符合终止确认条件那样,通过分析计算来判断。如果分析计算表明,企业面临的风险没有因金融资产转移发生实质性改变,则表明该企业仍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从而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2.不符合终止确认时的计量
企业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所转移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确认的相关负债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四)继续涉入的情形
1.继续涉入的判断
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2)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比如,在采用保留次级权益或提供信用担保等进行信用增级的金融资产转移中,转出方只保留了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部分(非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能控制所转移金融资产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相关资产和负债。
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应当重点关注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如果转入方能够单独将转入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与其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说明转入方有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同时表明企业(转出方)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从而应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转入方是否能够将转入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与其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的第三方,应当关注该金融资产是否存在活跃市场。如果不存在活跃市场,即使合同约定转入方有权处置金融资产,也不表明转入方有“实际能力”。
转入方是否能够单独出售所转入的金融资产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销售加以限制(是否可以自由地处置所转入金融资产),主要关注是否存在与出售密切相关的约束性条款。 比如,转入方出售转入的金融资产时附有一项看涨期权,且该看涨期权又是重大价内期权,以致于可以认定转入方将来很可能会行权。在这种情况下,不表明转入方有出售所转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
2.继续涉入的计量(案例解析见教材)
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在充分反映保留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的基础上,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应当在转移日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同时按照财务担保金额和财务担保合同的公允价值(提供担保的取费)之和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财务担保金额,是指企业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在随后的会计期间,财务担保合同的初始确认金额应当在该财务担保合同期间内按照时间比例摊销,确认为各期收入。因担保形成的资产的账面价值,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企业应当对因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形成的有关资产确认相关收入,对继续涉入形成的有关负债确认相关费用。继续涉入所形成的相关资产和负债不应当相互抵销。
企业仅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一部分的,应当将该部分金融资产视作一个整体,并在此基础上运用上述继续涉入会计处理原则。
【要点提示】继续涉入内容考生只需一般了解,此处非测试重点。
ⅱ、相关链接(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