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此次中央全会将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新华社发文《迈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境界》,称此次中央全会的召开,标志着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和实践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必将推动依法治国迈向新的更高境界。现将体会汇报如下:
中国一直坚持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秩序优先、制度保障、法律指引作为三驾马车,共同拉动中国向前发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其目的在于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语境,让人民在公平正义中更加期待公平正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科学立法是前提。依法治国不是口号,仅仅止于鼓而呼,它是人民权益实实在在的保护神。因此,法律的“模样”应该符合老百姓的想象,决不能“中看不中用”。科学立法,就意味着,对立法项目开展立法前论证,下基层,听民意,延长立法链条,让走出“闺房”的法律法规更加被群众所熟悉。亚里士多德言“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只有科学立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才有章可循。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严格执法是手段。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不能得到有效执行,再好的法律也会是一纸空文。执法者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每一个执法者都身肩使命。执政者如何执法,浸润在最贴近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用最直接的行动传递着法治建设的脉动。因此,在执法过程中,必须要有清晰的执法依据和充分的信息公开,有了这两样法宝,群众才有办法凡事都问个“是否合法”,严格执法才能建立充分的公信力。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公正司法是核心。建立公正司法,就是要彰显文明,惩处邪恶,不让诚信者吃亏,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培根谈公平时曾经说到“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司法就是水源,如果司法不公,那么整个国家的法治建设也将成为无源之水,必将干涸。在人的主体性伴随信息爆炸不断觉醒的时代,人民更加期待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更是谈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这一过程中,我们期待公正司法能够摒弃“司法神秘主义”,利用好多元的司法公开载体向群众展现何为高效司法、权威司法。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民守法是目的。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即“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依法治国的最大语境不是国家,而是人民,只有人民自觉地守法,敬畏法律,依法治国才能真正实现。在契约社会,规则必不可少,在人权面前,法律必不可缺。
作为一名社会工作者,作为一名党员,更要结合本身的实际情况,把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社会工作发展和规划相结合,进一步提高职业道德、专业素质、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必须要思想上始终苏醒,政治上始终坚定,作风上始终务实。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工作中学习,在书本中学习,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不断提升自己的认知能力和思想觉悟,同时要进一步提高自己的综合文化素质和应对各种复杂情况的能力。
要在实际工作中不断磨炼自己,进一步增强服务的本领。要充分熟悉我们的服务对象,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怀和真诚,遵守“平等、接纳、尊重”的工作理念,建立热忱服务的宗旨,用我们的专业知识尽力为职工、服务对象排忧解难。
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尽快在实践中把握和活用更多业务知识,进一步增强本身素质,用专业知识武装头脑,并贯彻落实到平常的工作中。在学习中要有目的、有方向、要进行系统思考,不管学什么么,都要与推动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在实践中善加利用,解决学习不够重视,功底不够扎实,工作成绩不明显的题目,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
在今后的平常工作中,进一步建立创新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实在性。世界在不断变化,知识技术也在不断更新,具有创新意识才能做到与时俱进,才能把握最有效的方法,才能在本职岗位上创造出新的成绩。
进一步增强社会工作者的形象,自己的一言一行,不但代表着个人,而且也代表着社会工作者的形象。要着力规范服务行为,强化岗位责任、行业自律性,更应当以饱满的热忱投进到工作中往,时刻保持谦虚谨慎勤奋刻苦工作的作风,不断保持一股强大的活力和不竭的动力,更好地为服务对象。
用全面的、发展的、联系的观点看人看事,塑造社会工作者独有的人格魅力和帮教艺术。不断学习理论知识,进步专业服务水平,积极贯彻社工工作理念,努力发挥一线社会工作者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缔造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社会工作者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