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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总结(2)

2013-11-27 
法院工作总结,紧紧围绕和谐xx建设,充分发挥惩罚犯罪、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职能作用,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深入开展严打斗争,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今年以来,我院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严惩各种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66件,审结66件,结案率100%,工作中,我院坚决贯彻执行依法从重、从快、从严的方针,重拳出击,重典治乱,严厉打击,公正高效的开展审判工作,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我们还成功审理了上级指定管辖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并对部分案件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有效的震慑了犯罪分子。为了更好的教育、挽救、感化未成年罪犯,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我们正式组建了“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以疏导、教育的方式审理未成年人案件,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犯罪的发生。

  ——以化解纠纷减少对抗为着力点,全面加强民商审判工作。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我院不断加大对传统民事案件、合同纠纷案件、破产案件以及涉农案件的审理力度,采取巡回办案,减化程序,司法救助等多种方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同时,不断深化发展“廊坊经验”,依托调解速裁庭、温馨调解室等平台,发挥特邀诉讼调解员、调解志愿者协会、人民陪审员在矛盾纠纷调处中的作用,构建“三位一体”调解体系,以多元化解纷手段,化解各类民事纠纷,促进了民事流转,维护了社会稳定。我们还积极尝试中院推行的十大机制,司法确认机制、购买服务机制在审判工作中收到了显著的效果。共受理各类民商案件2077件,审结1942件,结案率为93.5%,同比收案上升57.82%,结案上升64.43%;调撤率为95.98%,上升2个百分点,再创历史新高。

  ——以“清积”工作为先导, 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18件,执结385件,执结率为92.1%,执行总标的560多万元。我们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了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在县委的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充分发挥执行威慑机制在执行工作中的作用,成功清理执结各类执行积案489件,全面完成了“清积”工作任务,被省高院评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以协调解决行政争议为重点,尝试探索行政审判工作新途径。以维护行政机关权威、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目标,全面更新行政审判观念,力促行政争议协调解决。受理行政诉讼案件5件,审结3件,受理非诉执行案件21件,执结21件,全部协调解决,有效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法院工作总结范文三

  2012年来,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县政府的支持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法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八大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按照“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的要求,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和法院管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面推进审判和执行工作,为我县加速崛起跨越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依法履行职责,认真抓好审判、执行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12年,我院始终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我院共受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666件,审执结647件,审执结率为97.15%。

  (1)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2012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91件242人,与去年同期133件相比上升58件,上升幅度为43.7%。审结187件235人,未结4件,结案率98%。无超审限、超期羁押案件发生。

  一是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2012年,依法判处免予刑事处罚5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41人(含拘役、缓刑);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61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8人。

  二是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办案,提高了量刑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确保量刑的统一。按照量刑规范化审理案件131件,判处被告人152人,被告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的10人,服判率达93.42%。

  三是妥善处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采取“亲友联动法、冷处理法、沟通交流法、成本核算法”等调解方法,有效化解纠纷。审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6件,涉及赔偿金额160.22万元。其中调解结案13件,调解率为81.25%,取得了较好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妥善处理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受理各类民事案件375件(含旧存9件),与去年同期380件相比下降5件,下降幅度为1.32%。审结369件,结案率为98.4%。其中,民庭受理案件259件,审结254件,结案率98.07%。勐马法庭共受理案件116件,审结115件,结案率达99.1%。无超审限案件发生。

  一是注重调解工作,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把调解、和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各个环节,实现“案结事了”的最大化。全年调解结案207件,撤诉71件,调撤率为75.34%。

  二是按照“一线工作法”的要求,加大巡回审判力度。通过巡回办案,既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负担,又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案发地。2012年,巡回审理案件占民事案件的65.32%,巡回里程达7000余公里。

  三是全面推行小额速裁工作。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小额速裁工作的要求,从今年6月起,我院全面推行小额速裁工作。对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争议标的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民事案件,适用小额速裁。2012年,适用小额速裁审理41件,标的54.6万元,及时有效的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充分发挥司法审查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在行政审判工作中,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能,坚持“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原则,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积极化解行政争议,有效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审查行政非诉案件4件,结案率100%。

  (四)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提高司法公信力。受理执行案件96件(含旧存6件),标的523.7万元,执结87件,标的197.25万元,执结率为90.63%。

  一是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恶意隐匿财产、长期逃避债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传、拘留、罚款、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全年,采取强制措施24件24人,标的52.86万元。

  二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被执行人又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涉及民生的案件,通过司法救助,解决其生活困难。全年,启动涉诉特殊困难群体执行救助案件20件23人,发放救助金9.66万元。

  三是多措并举,全力化解执行难。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主动与各个行政单位联系协调,动员并依靠全社会力量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

  二、以民为本,不断促进司法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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