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土地资源经营情况调研汇报材料(2)

土地是政府经营城市、建设城市的依托。为了加强城市规划区土地统一管理、规范建设用地审批、使用和管理行为,切实解决多家管地、多头供地、违法用地、炒买炒卖土地等突出问题,加快推进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市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区土地管理的意见》...

  2、中心城区土地“六统一”管理体制尚未形成,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现象严重。市政府决定对中心城区土地“实行一规划、统一征收、统一储备、统一开发、统一供地和统一管理”,但“六统一”管理体制至今尚未形成。由于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市中心城区涉及横山县范围的50平方公里未能纳入市上统一管理,土地储备空间受到限制。同时,土地收益分别由市财政、县、区财政、开发区财政征收、管理和使用,统计口径不一,征收标准各异,财力使用分散。

  3、各自为政,建设用地未全部纳入统征、储备的主渠道,没有实现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目标。榆政发[]67号文件规定,未经市政府统征的土地,县区政府不得批准提供土地,国土资源部门不得受理土地规划调整、建设用地预审和用地报批申请,市发改、林业、规划等部门不得办理项目立项、使用林地、规划选址等审批手续,已办理使用林地等前置手续,但未经市政府统征,未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一律不得使用土地。对按规定应通过招拍挂方式公开让土地的,发改、规划部门不得先行给具体对象办理项目立项、规划审批。但这些规定并未得到严格执行,致使未经市政府统征储备的土地进入审批程序。另外,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屡禁不止,一部分土地游离于监管之外,没有进入统征储备的主渠道,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目标没有实现。

  4、土地储备工作阻力大,储备土地变现难,土地储备资金周转困难。市政府67号文件规定,积极推行货币补偿与安排村民生活安置用地相结合的办法征收集体农用地。政府在征收土地时,根据村组人均土地、住房及其他用地等情况,给村组安排一定面积的村民生活安置用地,其余土地由政府按片区征地补偿标准补偿后予以征收。但阻力很大,难以推进。储备土地变现难,建设项目用地和规划报批周期长,土地储备资金周转困难,财政资金难以落实,受国家调控政府融资平台政策影响贷款困难。

  5、土地出让收入缴入国库不及时,没有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一些县区不能及时足额将土地出让收入缴入国库,没有实行“收支两条线”,导致土地出让收入数额土地部门征收数据和财政部门入库数据差距较大。另外还存在不能严格执行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责任追究制度,市级土地出让收入不规范的问题。

  三、推进城市土地资源经营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1、加大榆政发[]67号文件的落实力度,着力解决条块分割、多头管理问题

  土地是政府经营城市、建设城市的依托。为了加强城市规划区土地统一管理、规范建设用地审批、使用和管理行为,切实解决多家管地、多头供地、违法用地、炒买炒卖土地等突出问题,加快推进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市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区土地管理的意见》,即榆政发[]67号文件。这个文件是加强城市规划区土地统一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据调研,市政府对中心城区土地管理实行“六统一”、对土地一级市场高度垄断、把新增建设用地全部纳入政府统征储备主渠道等重大问题难以落实和推动的主要原因是,城市规划区土地涉及众多管理主体,利益碰撞已成为障碍。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各自为政是主要阻力。建议市委、市政府能于近期召开专题会议,集中研究解决这些问题,理顺管理体制,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市政府67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力度。同时建议,鉴于市政府主要领导变动,应尽快调整由市长任组长的市规划区土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这项工作的具体领导和指导。

  2、加大依法统征储备土地工作力度

  省上下达我市建设用地指标15500亩,实批34000亩,说明我市土地供需矛盾突出。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和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建设用地需求进一步增大。我市有46处平房片区和城中村需改造,将增加大量土地,为征收储备土地提供了有利条件。人总行在土地储备贷款名单式管理中将西安、两市列为可贷款对象,这为我市扩大融资提供有利条件。所以,我市要加大统征储备土地的工作力度,排除阻力,以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理顺管理体制,合理分配收益为切入点,以严格管理、垄断土地一级市场为主要手段,坚持土地储备和出让金征管两手抓,创新思路和工作方法,努力实现土地收益增加、土地管理规范、城市快速发展,广大群众受益多重目标。要主抓一体两翼,辐射带动县区,即市上重点抓好城区及工业集中区的土地储备工作。中心城区的工作重点主要抓好五个区域,即铁西新区、中心商务区、榆溪河畔、红山北区和东沙物流区。

  3、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

  一是要坚决按照国务院《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精神,加强土地收入政策的贯彻落实,依法征收,认真落实土地出让收支金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的规定,将土地出让收入金额缴入地方国库,支出通过地方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于土地出让收入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县区和单位,财政部门要依法采取措施坚决予以纠正,限期补缴应缴的土地出让收入。二是要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责任追究制度。要切实维护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政策的严肃性,对于违反规定拖欠土地出让收入,未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收入,未将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已收缴的土地出让收入未按规定及时缴入地方国库,越权减免或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等行为,要严格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三是规范市级土地出让收入资金管理。要明确市级土地出让收入收缴范围,强化市级土地出让收入资金管理,规范市级土地出让收入收缴划转程序,财政、国土部门共同审核、确认,划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4、在今年秋冬开展违法用地大清查

  建议市政府在今年秋冬在全市开展违法用地大清查,重点查处一些企业借招商引资之机进行“圈地”、协议征地、非法炒买炒卖土地、未批先用、批少占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容积率,利用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开发等违法行为和问题,并能取得实效。要选择典型案例进行公开处理,并在媒体上曝光。对公职人员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违法批准、提供或使用土地,违反程序转让土地,参与炒买炒卖土地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并对部门、单位领导进行问责。树立强势政府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形象,取信于民。

  四、重视解决城投公司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其作用的建议

  1、城投公司作为城市土地经营主体,要发挥其作用必须进行改革

  随着国家宏观政策调整,6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策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号文件)出台后,目前,国家彻底取消了利用政府信誉担保的融资渠道,市城投公司面临成立以来最为严峻的困难和挑战。在“断奶”的新形势下,城投公司要继续生存下去,就必须进行改革转型。经过调研,综合各方面的情况,结合实际,参照外地经验,我们建议城投公司在城市土地资源经营改革模式应确定为:“政府主导,多元投资;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创新管理,拓展领域;重在‘造血’,自我发展”。改革宜分步实施:第一步,按照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创新城投公司管理组织和机制,实现改革转型。城投子公司全部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独立法人,自主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条件成熟的可组建为股份制企业(国有控股)。第二步,坚持可持续发展,逐步从借钱搞建设转到赚钱搞建设,具备‘造血’功能,以收益性项目利润与资金流为城建提供保障。第三步,积极争取政府政策性支持和资源投入,运用各种融资工具,采取多种融资形式,构建多元化融资格局;第四步,重组产业,通过资源整合、资产重组、资本运作,提升城投公司整体运营效能。通过“四步走”,实现城投公司“集团化、集约化、产业化、市场化”的自我发展新态势。真正实现创新发展模式,走出一条利用城市资源走以城聚财、以城养城、以城兴城的路子。

  2、准确对城投公司进行基本定位

  围绕建设区域中心城市的目标和推进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建议市政府将城投公司的基本定位调整为:“城市土地资源经营主体”、“城市公共资产运营主体”、“城市发展市场化投融资主体”、“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体”。要学习借鉴外地的经验,发展思路,坚持两条腿走路,多领域发展。城投公司自营业务,积极稳妥向城市开发板块、水务板块、能源板块、信息板块和金融板块等五个板块发展。城市开发板块:包括旧机场开发、空港区开发、旧城改造、统建代建、商业性房地产开发等项目,依托政府的政策支持,使这个板块形成较大规模和影响。水务板块:水务产业是新兴产业,目前全市12个县区的14个污水处理企业,采用bot模式运作的有4户,有10户企业由政府全额投资,运行成本大,费用高,政府负担重,城投公司应借助与中国国电合作,整合县区水务企业,做大水务产业。能源板块:以中燃公司管线建设为基础,满足主要工业厂区城市气化发展需求,逐步整合12个县区燃气经营企业,利用国家将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技术开发与应用和液化天然气技术开发与应用列为鼓励类产业的机遇,同时启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和天然气液化项目。以上三个板块应作为城投公司近期发展的三个支柱产业,其中城市开发板块为核心业务,水务、能源作为公司重点推进的两个主营业务。信息板块和金融板块:以目前运作的信息产业园项目和担保公司为载体,逐步培育成为发展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