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议
近两年来的“大滁城”建设使市的整体规划进一步拓展,“131工程”把乌衣作为市的副中心来规划。随着乌衣副中心的建设,一个门类齐全、宜人宜居的新区将展示在世人面前。滁城建设总体规划也随着“131工程”的推进进一步得到提升,滁城路网工程建设、绿化工程建设、上、下水工程建设相继开工,为我们的城市建设带来了发展的契机,实现了资源共享,使我们“背靠大树好乘凉”,有力地推动了我区政务新区的建设。
矛盾普遍存在于事物之中,事物在解决矛盾的过程中而不断发展、进步,因此,我们必须正视矛盾、解决矛盾,使事物发展符合科学发展的规律,这是一个众所周知的哲学道理。然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编制者、管理者往往会出现考虑实际情况少一点考虑市本级自身利益多一点的问题,时常会出现利用他们控制的审批权制约我区发展的区域范围及项目申报,使一些本来不错的项目因为规委会未通过而走掉,致使我区失去了不少好的发展机遇,诸如此类的实例,每年都会出现。要解决好市、区发展争利、争地盘的现象,建议区领导及相关部门不断的向上多反映、多争取,多使上级更多地掌握实情,及时调整和不断完善市级的规划和管理规定,使市、区两级共同发展,和谐发展,相得益彰。
近两年来,市委、市政府在“大滁城”建设中,将我区十个镇办全部列入城市建设规划区域的控制区域,将乌衣镇30多平方公里面积作为“大滁城”的副中心来建设,对我区城乡建设规划和管理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在这时不我待的形势下,加强区级规划顺应滁城总体规划显得更为重要。为了更好的执行市级规划,做到上下相互呼应、相互促进,在听取各界意见后,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学习,不断增强规划意识
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基本建设的蓝图,它是经广大城市规划工作者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精心编制出来的。还要经各类专家学者和有识之士多次评审,最后报请政府和人大常委会批准。所以,规划具有可行性、科学性和权威性。我们编制规划过程中,必须要执行和顺应市级规划。市区之间建立起一个良好的、和谐的、相互促进的氛围,是我区经济稳步发展的前提。
规划一经出台即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和执行的指令性,在执行规划的过程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还需要有一个不断的修正和调整的过程,使之更加完善,这才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我区与市本级混为一体,按照局部服从全局的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和宣传市级规划,才能使我区经济建设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调查情况表明,不少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用地管理办法》和城乡规划建设知识知之甚少,对城市规划和管理的具体内容及项目申报程序不太清楚,以致申报建设项目上会以后,往往得不到批准。还有的人在未办理批建手续,即开工兴建一些项目和住宅,成为违章建筑。如此等等的教训告诉我们,服从和顺应市级规划对促进我区又好又快发展十分重要。因此,要利用各种手段经常不断地向干部群众宣传城乡规划法和城乡建设管理条例,增强规划意识,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建设的自觉性。同时,在市级规划的提出评审过程中,区相关职能部门,要尽量地提出自己的合理意见,使规划更加符合我们的区情,在规划执行的过程中,发现缺陷和不合理的部分,要积极地与市规划管理部门及市政府协调和汇报,为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争取应有的空间,这就是对经济建设的负责和对人民群众的利益负责。
(二)认真执行和顺应建设总体规划
制定规划难,执行规划更难。管理与被管理的矛盾是永恒的。由于多方面原因,错综复杂的违章建筑交织在一起,时常形成一个扯不开的网,给管理工作带来很大难处。我们在大滁城建设执行拆迁调查中的大量资料表明,各种类型的违章建筑给日后的经济建设带来了极大的困难,给国家的财产造成极为严重的损失,让一些私欲膨胀的人钻了空子。这类教训是深刻的。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从今以后,必须严格执行城乡建设规划,做到有章必循、有法必依。
1、明确报建程序,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规划和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管理的手段是通过相关的行政许可来实现的,如建设项目规划报批时,一般要履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出让土地为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行政许可手续。所以说城乡规划是一项多专业、政策性强、内容丰富的公共政策。因此,认真学习,明确报建程序,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且将制度内容安民告示,使报建人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使执行规划得到保障,这才可以避免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现象出现。
2、建立健全报建项目的服务体系并且“安民告示”。市级规划控制的范围广,要求高,而我区建设局承担着市级多个管理部门的承上启下的任务。如何变堵为疏,使报建单位按规定程序尽快的获得批准,不让违章建筑找到理由,做好系列化的服务是非常重要的。因此,要建立健全报建项目的服务体系,配齐工作人员,为项目报建工作做好服务。
3、加强执法检查,将问题解决于萌芽之中,不要等房子盖好了再扒,形成群众的对立情绪。
(三)加强协调,使市区规划更加合理与和谐
时代在发展,需求在提升,因此,任何规划都有一个修正和调整的过程,特别是规划管理权在市级政府,区建设局对规划只有报批权、执行权而没有批准权的情况下,及时做好各类规划的修正及调整协调工作显得更为重要,为此,我们认为:
1、要敢于负责。只要在有利于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我区实际需要、有利于关注民生的情况下,对一些不切合实际的管理和条款和内容都应该及时如实的向上级政府和规划部门提出修正和调整的建议,并且争取获得上级的认可。这就是对人民负责,也是对规划本身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