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年度目标任务,结合近年来的实践体会,全省财政工作必须牢牢把握好一些基本点,概括为“四个持之以恒”:
一是持之以恒创新财政发展理念。理念创新是事业发展的动力源泉。近年来,全省财政事业取得的成就,财政工作取得的进步,在破解经济社会发展难题上探索出的一系列好方法、成功模式,归根结底,是解放思想、创新理念的结果。新的形势对做好财政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必须更加牢牢把握财政工作主动性,更加牢牢把握财政政策主导性,更加牢牢把握财政资金调控性,跳出财政看财政,善于把财政资源转化成经济发展的推动力,善于把经济发展的成果转化为财政收入的增长,善于把财政收入的增长转化到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事业的进步上来。探索实践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在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前提下,积极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引导和撬动各方面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解决更多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题,创出更多资产、资本、资金运作的有效模式和典范,努力谋划更多加快发展的好点子、金点子。
二是持之以恒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实践证明,在应对经济波动期乃至危机时,充分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相协调,起到“相对稳定器”效应,是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面对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更要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不断推动小财政向大财政转变,消极安排型财政向积极发展型财政转变,被动落实型财政向主动服务型财政转变;更要保持财政宏观调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实施好积极财政政策,重点在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上下功夫,扶持优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扩大居民消费需求,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支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引导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生产和消费模式,推进可持续发展;更要根据经济运行情况的变化,及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并把握好政策的重点、力度和节奏,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保持财政稳健运行。
三是持之以恒推进公共财政建设。坚持让发展的成果公平、充分地惠及广大群众,是执政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是财政事业始终追求的目标。推进公共财政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既是财政部门贴近基层、服务社会、密切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根本途径,也是增强发展动力、拉动消费的有效途径。虽然今年我省财政仍将十分困难,但我们必须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毫不动摇地坚持民生投入只加大不减弱,坚持困难群众生活水平只提高不降低,坚持民生工程的覆盖面只扩大不缩小,坚持新增财力向困难群众倾斜、向农村倾斜、向基层倾斜、向公共社会事业倾斜,想人民所想,解人民之忧,帮助人民群众解决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让老百姓实实在在得到实惠。要进一步在完善政策体系和提高工作水平上下功夫,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可持续实施”的原则,突出“雪中送炭”,努力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四是持之以恒加强财政文化建设。“服务是金、作风是旗”。规范、高效的工作作风既是推动财政事业发展的内在动力,也是“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根本要求。近年来,省财政厅机关以践行“八项服务承诺”为主题,着力打造“效率·温馨”财政文化,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机关效能建设以及文明单位创建等活动中成绩斐然,市、县财政部门在推进财政文化建设中硕果累累,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打造丰富财政文化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是我们宝贵精神财富的积淀,各级财政部门务必常抓不懈。要以“心系群众、财政为民”为宗旨,牢固树立全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从领导干部带头做起,从自身岗位职责做起,从服务群众小事做起,着力优化作风,提高效能,在推进财政事业蓬勃发展中实现个人价值的充实、升华。
三、扎实做好2010年各项财政工作
2010年是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衔接“十二五”发展的重要一年,扎实做好今年各项财政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这里,就做好全年财政工作重点强调五个方面:
(一)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一是全力支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要求,积极争取国家在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资金等方面的指导和支持,切实完善财政政策体系,强化财政扶持机制,大力发展低碳经济、绿色经济,抓紧做好县市污水处理设施特许经营权出让,支持“一大四小”造林绿化和农村清洁工程,推动区域经济加快发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生态环境保护。同时,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保障性安居工程、企业技术改造等重点领域的投资力度,促进重大项目加快竣工、投运、投产,发挥项目投资效益。继续向中央财政争取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并加强债券资金管理。二是扩大就业和促进创业。扩大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规模,继续对工业园区企业招收员工进行免费培训;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面向中小企业就业,对下岗失业人员、外出务工农民和退役士兵的职业培训进行补助;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力度;进一步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规模,鼓励和促进创业。三是进一步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继续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推进增值税转型和成品油税费改革,促进企业降低经营成本,实现稳定增长;开展省直单位收费年度稽查工作,对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增强收费政策透明度。四是扩大和促进消费。加大财政补助力度,重点增加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促进消费需求持续较快增长;认真落实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等政策,及时审核兑付补贴资金,并积极推广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扩大农村消费;加大对旅游业发展支持力度,促进旅游消费。五是继续支持国企改革。两年基本完成国有工业企业改革任务,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坚定决心。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全力支持今年“五一”前完成国有工业企业改革收尾工作,并积极配合推进农垦等其他七类企业的改革。在推进改革过程中,要积极支持有关部门,盘活国有资产,做大做强重点国有大企业和企业集团,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同时,必须把妥善做好职工安置工作、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善待职工,厚待职工。六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将住房保障所需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推进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加大城市、国有工矿、林区棚户区改造支持力度。
(二)加大“三农”投入力度,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突出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完善和强化惠农补贴政策。进一步完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政策,稳步提高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标准,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并健全生猪、奶业、油料生产等扶持政策。二是夯实农业基础设施。大幅度增加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投入,推进重点县建设,使小农水工程配套改造基本完成,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实施以中低产田改造为重要内容的农业综合开发,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增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三是促进现代农业建设。进一步整合支农资金,支持现代农业项目和农业产业化“双十双百双千”工程;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步健全农技推广体系,提升农业科技化水平;加大财政扶贫开发投入,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四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完善和落实农垦企业“两田制”,扩大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范围,建立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做到积极稳妥化解乡村债务。同时,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优先安排中央预算内补助投资、省基建投资、省财政性专项资金等,重点扶持小城镇建设,并坚持把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紧密结合起来,着力建设8000个新农村建设点。
(三)完善公共财政政策,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根据省委、省政府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总体部署,省财政在连续三年实施公共财政政策基础上,多方筹集资金,继续加大投入,新增72亿元资金,重点围绕十个方面实施56项公共财政政策,加上以前年度出台今年继续实施的项目,省财政投入总量达245亿元,增强政策的连续性、系统性和完整性,巩固和扩大民生工程成果。今年增加安排资金或新出台的56项政策是:社会保障方面,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省属企业改革,提高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部分困难企事业等单位退休职工生活补助标准,为手工业联社大集体未参保退休职工发放生活补助,提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安排专项资金支援小金县灾后重建,支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保障性住房方面,加大廉租住房建设投入,支持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危房改造;国民教育方面,加大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投入,新增安排资金支持中职免费教育试点,继续提高公办高校和普通中专技校生均经费,支持高校高水平创新平台和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加大省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投入;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推进“一大四小”造林绿化工程,新增安排资金支持中小河流治理和推进区域性乡镇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建设,对五大河流和东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做得好的县(市、区)进行奖励,加大节能减排支持力度;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支持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和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将部分困难企事业等单位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全额资助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持农村改厕建设,增加安排资金为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全科医生,扩大城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范围,提高村级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促进计生事业加快发展;农业农村方面,加大农业政策性保费补贴力度,对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进行奖励,对农民购买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进行补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国家规划内重点小(一)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力推进中央扶贫和农业综合开发,支持农林水事业发展;基层保障方面,增加对财政困难县(市、区)财力性补助,安排专项经费在全省全面推行执收执罚部门收支完全脱钩试点,新增安排资金支持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建立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支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新增安排城镇社区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文化方面,加大农家书屋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支持力度;公共安全方面,增加安排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新增安排招录政法干警培养经费;其他方面,对省级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进行奖励,新增安排资金支持烟花爆竹行业转产,支持农村物流和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县市农贸市场建设,加大外贸发展支持力度,等等。
今年的公共财政政策安排,着眼于巩固、完善、提高,在继续执行原定政策的基础上,着力保障中央出台需我省出资和我省出台需新增安排资金的硬政策,以及其他需重点解决的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这些政策,坚持从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出发,坚持新增财力“四个倾斜”和“雪中送炭”原则,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意义重大。各级财政部门一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实到基层去,体现在群众中;二要集中精干人员加强研究,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抓紧制定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早下达计划、早安排、早实施;三要加大资金筹集力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积极采用“一卡通”等便捷方式,减少滞留,确保到位;四要统筹兼顾,区分缓急,量力而行,把握节奏,集中资源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解决最困难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真正得到实惠,不搞层层加码;五要加强对资金运行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对弄虚作假、冒领挪用等行为,一经查实,扣减相应的补助资金,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四)深化财政改革,增强资金使用绩效
围绕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增强资金使用效益目标,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在全省范围内实行部门预算改革;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努力实现改革单位和资金范围“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目标;大力推行公务卡改革,建立“使用方便、操作规范、信息透明、监控有力”的公务卡管理新机制;拓展政府采购规模,对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实行优先采购;将执收执罚部门收支完全脱钩试点扩大至全省所有县(市、区);积极推行“一个漏斗向下”的涉农专项资金监管机制。二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办法,按照“先简后繁、先易后难、由点及面、逐步推开”的原则,积极推进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财政投入特别是大额资金的实效性、安全性。在2008、2009年连续两年组织实施省级财政大额专项资金绩效考评的基础上,积极扩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明确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扎实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认真实施《江西省财政监督条例》,完善和创新财政监督检查方式,建立健全覆盖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要加大专项投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扩大内需、国债等新增投资的监管,开展非税收入征缴和财政票据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并选择农林水部门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五)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升科学理财水平
结合我省实际,为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的质量和效益,一是要加强预算编制管理。继续完善预算编制办法,细化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健全机制和流程,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精细化程度。建立健全有机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尤其要逐步将在预算外管理的所有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二是要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推广实施“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平台,建成各级财政机关内部、财政与同级相关部门、上下级财政部门互联互通的一体化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财政资金和政府资产的规范化管理。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加快打造办公自动化网络平台,加强网络安全建设,加快建立运行维护体系。建立统一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加快实现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电子化、网络化。同时,努力完成省、市、县三级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任务;在全面掌握全省外债规模、分布、结构及动态变化情况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全省政府外债的统计、监测信息系统,提高政府外债管理水平。三是要加强财政支出均衡性。各级财政部门要努力提高本级财政年初批复预算的到位率和年度预算执行中代编预算的下达进度,并加强资金调度,国库资金要确保预算执行的支付安全;各级预算单位应当加强预算支出的研究分析,提高项目支出用款计划与项目进度管理的协调性,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用款计划的要求以及项目的进度支付资金;要建立事前事中事后一体化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提高支出的均衡性和时效性,严格防止违规操作和前松后紧现象。四是要强化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加强支出标准和项目库建设,建立财政供养人员基础信息系统,实现人员、编制的动态管理,并研究建立预算单位项目库。认真落实省财政厅《关于推行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意见》,合理界定和充实乡镇财政职能,充分发挥基层财政和万名乡镇财政干部职工就地和就近实施监管的优势,建立健全乡镇辖区内项目管理监督机制,通过建立台账、抽查巡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加强跟踪问效,及时将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项目实施效果等信息上报上级财政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基层财政建设,省厅将组织力量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基层财政所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队伍基本情况,建立基础资料档案,逐步改善财政所办公条件,加强乡镇财政所人员培训,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片区中心财政所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