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要加大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的外在压力。虽然在调动内生动力方面地方政府掌握的主动权较小,但是我们可以在外部加压上发挥一定的作用,通过实施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金融机构增加投放的动力。一方面,要加强激励。要进一步加大对金融机构的考核力度,科学合理地设置考核指标,让每一个指标都能发挥作用,都能切中金融机构的“要害”,都能对**市的经济发展起到有效的作用。市金融办正在会同人民银行和银监局紧锣密鼓地研究制定针对金融机构的考核指标,加上人民银行、银监局从各自角度开展的对金融机构的一些考核,共同形成一个有效完整的考核体系,对于考核结果良好、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大的机构,我们要加大奖励力度,形成有效激励,调动金融机构信贷投放行为。另一方面,也要加强约束。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发挥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农村金融中的骨干和支柱作用,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尽快明确县域内各金融机构新增存款投放当地的比例”,我们应该深刻领会中央文件的精神,在县域金融机构新增存款一定比例投放当地的工作上,加强和金融部门的沟通,力争尽快出台规范文件加强硬性约束,提高新增存款投放县域乃是市域的比例,改变存贷比不断扩大的局面,提高资金运营效率。
三是要搭建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的稳健平台。在通过内、外两个方面要求金融机构加强信贷投放之外,站在政府的角度,我们各级政府也需要为金融机构的信贷投放创造良好的环境,搭建稳健的平台。一是要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要深入推进信用**建设,加快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加大对金融生态环境良好区域和诚信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着力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努力营造诚信光荣的良好信用环境,为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免除后顾之忧。二是建设有效的担保体系。引导和鼓励各类担保机构的发展,扶持市担保集团等机构做大做强,鼓励各类经济主体出资兴建和入股兴办担保公司,吸引市外担保公司到我市成立分支机构,壮大担保资金规模,放大担保资金倍数,为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分担可能风险。三是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省政府安排了10亿元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用于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和贷款贴息,我们也可以拿出一定的资金用作风险补偿,帮助中小企业减轻利息压力,帮助金融机构弥补一定损失。四是构建畅通的信息渠道。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定期向银行发布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重点工业项目、重大民生工程、新农村建设等信息,引导信贷投放;要积极组织银企对接,实现多层面高频度的银企合作,帮助金融机构及时掌握信贷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