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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市政务公开网上测评方案

2010-01-08 
。《通知》要求,本年度政务公开测评工作分为网站测评和网民打分两个。网站测评结果信息公开测评分数占80%,各门户网站建设情况占20%。网民打分系统于2010年1月11日上线运行,2010年1月25日核算(见附件5)。

  《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务公开工作关于2009年度政务公开考评工作的通知》(*政公组〔2010〕1号,简称《通知》), 市信息办依托**市信息公开网,对的信息公开工作测评,测评方案:

  一、测评

  各县区,市各、各直属机构及,、省驻亳(见附件1)。

  二、测评

  **市信息公开测评工作自2010年1月11日开始,至2010年2月1日结束。2010年1月11日至2010年1月24日评估采样,1月25日至2月1日综合评估。

  三、测评内容

  依据《通知》要求,制订了《各县区信息公开测评标准》(见附件2)和《市直信息公开测评标准》(见附件3),从信息公开工作的网站建设、信息公开目录建设、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等,对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展开测评。

  四、测评办法

  1.测评截止。各2009年12月31日以前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和信息发布情况评分。

  2.测评标准。**市信息办《各县区信息公开测评标准》和《市直信息公开测评标准》对各评分,公共企事业参照市直测评标准测评。因职能不同,市直各行政执法类信息发布量差别,对市直网站行政执法类信息的测评将不同标准,分类计算(见附件4)。未开通信息公开网站的,将依据市直测评标准对其门户网站栏目测评。

  3.政务公开测评。《通知》要求,本年度政务公开测评工作分为网站测评和网民打分两个。网站测评结果信息公开测评分数占80%,各门户网站建设情况占20%。网民打分系统于2010年1月11日上线运行,2010年1月25日核算(见附件5)。

  4.各县区信息公开测评。各县区信息公开测评按县区信息公开网测评占90%,县区测评占10%核算。,县区测评将以抽样测评,每县区抽样2家(县(区)直、乡(镇)各1家),县(区)直比照市直测评标准打分,乡(镇)比照县区测评标准打分。

  五、组织实施

  市信息办抽调专人成立市信息公开测评,在测评中的分工制度,每个的测评工作均设定测评员和审核员,测评结果按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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