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理论总结
1、编制建制镇总体规划,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基本目标,坚持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村镇发展战略与目标,促进城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建制镇总体规划期限一般为十至二十年,同时可对城镇的远景发展提出设想。镇区近期规划期限一般为三滚动编制。 3、编制建制镇总体规划应当先组织编制规划纲要,确定镇域规划、镇区规划的重大原则、统筹考虑影响建制镇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问题,作为编制规划成果的依据。 4、镇区近期建设规划应当明确近期建设用地范围和各类用地的空间布局要求,对近期建设地域内土地利用和建设活动提出控制要求并作出具体安排,达到直接指导建设或工程设计的深度。
5、历史文划名镇应当编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专项规划,发展速度较快、规模较大或有特色的建制镇,可根据需要增加专题研究。
6、镇区近期建设规划:对住宅、卫生院、敬老院、学校和托幼等建筑经行日照分析,确定合理日照间距。进行综合技术经济论证,估算近期建设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
7、镇区规划应包括:(1)对镇区居住、工业、仓储、绿地、主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用地进行空间布局,提出土地要求。(2)确定镇区道路网布局、道路红线宽度、断面形式,控制点坐标、标高,做出竖向规划设计。(3)确定镇区中心位置和规模,提出学校、卫生院、文化站、信息服务站、体育健身场所、市场、超市等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4)确定镇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措施,提出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确定绿地系统发展目标与布局,划定镇区各类绿地的保护范围(绿线);划定镇区河湖水面的保护范围(蓝线)。(5)对镇区的供水、排水、供电、通讯、供热、燃气等基础设施及工程管线进行具体安排,确定地下管线,架空线路的走向与布置;确定污水和垃圾处理方式;建立综合防灾减灾防疫系统;划定镇区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范围(黄线)等。
8、建制镇总体规划成果报送审批前,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公示,充份征求公众的意见,对有关意见采纳结果应当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