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将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写入党章,彰显了我们党在指导思想上的与时俱进,使党的纲领具有了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特色。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根据新的发展需求,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十七大更加强调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明确指出“科学发展是方法,社会和谐是目标”。
作风建设是一个永恒的课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当前,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必须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有关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贺国强、何勇同志的要求,按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安排部署,以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取得明显成效,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有力保证。在此,提出以下四个方面建议:
(一)要加强教育筑牢基础。思想道德教育是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要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重点加强党的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政绩观,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要充分利用红色革命教育基地等教育资源,开展优良革命传统教育。如安徽六安建有大别山革命历史纪念馆,陈列着许多反映革命前辈和革命先烈事迹的资料,看后让人净化灵魂、提升境界、深受教益。要把继承和发扬优良革命传统同培育和树立新风正气结合起来,大力宣传当代楷模和优秀领导干部先进事迹,从时代精神如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中汲取养分,在领导干部中弘扬科学求实、亲民为民、清正廉明等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新风尚。还要利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未雨绸缪,防微杜渐,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保持优良的作风和高尚的品质。
(二)要健全机制形成导向。好的作风要有内在的信念来支撑,也需要外在的机制来引导。要着重建立健全三个机制。一是选人用人机制。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把干部作风状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因素,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素质的重要方面,真正把作风好、工作实、靠得住、有本事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对那些做表面文章、掺水分、造虚假政绩的,一经发现就要严厉惩处,不仅不能提拔重用,还要追究责任,调整职务,直至给予处分。二是考核评价机制。认真落实和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在考核干部实绩时,既要看发展的速度,也要看发展的质量,更要看解决民生问题的效果。要注意两个延伸,即向下延伸,让服务对象有更多的发言权;向过去延伸,让曾经工作过的地方有更多的发言权。要做到公正科学地评价政绩、严格公平地给予奖惩,以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三是责任追究机制。坚持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建立健全有关工作责任制度和追究办法,严格追究程序,不仅对行政过错要追究,对不作为、不履职的也要追究。
(三)要注重监督强化约束。强化监督是促进领导干部改进作风的关键措施。一是要开展专项治理。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查找和梳理不同地方、不同层次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制约和阻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编辑推荐:http://www.reader8.net/data/2008/1018/special_68.html对影响面广、群众反映强烈、治理条件具备的,要集中加以整治。比如,对领导干部住房问题、秘书配备问题都应进一步提出规范性要求,并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二是要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与领导干部作风密切相关的关键环节的监督,做到监督关口前移,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拓宽监督渠道,加强效能建设,开展群众评议,推进党务公开,积极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等。要注意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三是要严肃纪律。加强对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作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挥霍浪费等行为。
(四)要创新制度提供保障。制度具有长期性、稳定性和根本性。要针对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制定和完善规范领导干部行为的具体制度,如联系群众制度、调查研究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廉洁从政准则等。要把改进领导干部作风的要求贯彻到各项党内法规、国家法律、行政规章和具体工作规程之中,坚持通过深化改革和创新制度解决产生不良作风的深层次问题,如健全权力运行机制,推行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和公务接待制度改革等,为领导干部树立良好作风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