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结业思想汇报-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民主权利的具体实现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京顺利召开,胡锦涛在会上作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报告,报告总结了十六大以来我国各族人民在共产党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矢志不渝的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开拓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境界。五年来,经济实力大幅提升,改革开放取得重大突破人民生活显著改善,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新进步,文化建设开创新局面,社会建设全面展开,国防和军队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港澳工作和对台工作进一步加强,全方位外交取得重大进展,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扎实推进。这五年,是我国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五年,国民生产总值每年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各行业的改革不断深化,各个经济领域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繁荣,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民主政治稳步扎实的推进,人民的各项民主权利制度法律不断完善。
尽管我国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的发展中取得了令全世界瞩目的成就,但是,我们的国家依然面临着许多挑战,许多需要解决的矛盾。报告中指出: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大;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仍然不平衡;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卫生、居民住房、安全生产、司法和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仍然较多,部分低收入群众生活比较困难;思想道德建设有待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同新形势新任务不完全适应,对改革发展稳定一些重大实际问题的调查研究不够深入;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少数党员干部作风不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比较突出,奢侈浪费、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继续认真加以解决。以上存在的问题,值得我们的国家,我们的党,我们的人民坚持不懈的于与解决,克服,纠正,我相信经过我们的努力,我们一定可以扫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的障碍,实现振兴中华民族的伟大目标。
经过对十七大报告的认真阅读,我希望有我自已的看法,我认为我国在人民民主政治的进程中,一直在进步,制定了一些法律,基本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愿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完善,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并且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等。这些民主是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一方面,我国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权利,而另一方面,我们的人民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往往达不到真正参与其中,深刻认识自己权利重要性的效果,这种现象广泛存在于社会各个阶层,各个领域,从普通的农民到高级知识分子,许多人都没有认识到充分行使党和国家赋予我们的神圣权利。
经过了改革开放三十年的立法工作,我国的法律不断完善,而我们的许多人民都有不同程度的法律离我们很远的感慨,我们的法律意识依然很淡薄,当我们遇到一些事情时,他们把不诉诸法律解决视为“为和谐社会做了贡献”,我认为这是我们法律意识及其淡薄的一个表现,我们那么做非但不符合“建设和谐社会”的初衷,而且容易造成社会的不稳定,试想一下,如果我们的国家人人都有这样的想法,那么,法律又如何能充当扫清经济社会道路障碍工具呢?我作为一个学生,我可以清晰地感觉到我的法律常识是多么的缺乏,虽然我们很早就被灌输着“要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但是当我们真正遇到事情时,我们真的可以么?我们的心里第一想到的不会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我们所想到的,这件事我们能不能私了,能不能算了,自己吃一点亏吧。更好一些情况是,我们想到了我们应该诉诸于法律,但是我们知道怎么起诉么,我们知道如何请律师么,我们担心自己是否会有时间,能否请的起律师,太多的疑问之后,我们无奈的遥遥头,算了吧。我们就这样放弃了国家赋予我们的权利,那些权利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是很难实现的。在农村,广大农民选举的目的似乎只是为了选出那些与自己有相同想法的熟人,他们并没有意识到他们手中的选票是决定这个村子未来的发展,关乎他们生活水平提高,经济发展的选举权利,他们轻易的行使了自己的权利,但是没有充分享有选举的权利,这不能不说是人民民主权利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问题。
如果我们不希望人民民主只是政客的民主,而失去国家最初制定它们的目的,那我们就必须在我们的民主进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在民主实施时,要让它们切实彻底的实施起来,真正实现人民的民主。我们的立法、执法部门、我们的媒体、我们的社会都有责任、义务不遗余力的推动这一过程的实现。通过十七大的学习,我对我们的社会主义民主充满信心,我们的政党是一个求真务实的政党,我相信我们能够克服各种困难,在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深入人心的进程中能够取得光辉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