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首次明确提出了“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民主新要求。一直以来,农村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一直成倍地多于城镇居民所代表的人口数。虽然选举法几经修改,比例有较大提高,但是,明确提出“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尚是首次。可以想像,不久的将来,农村人口与城镇居民在人大代表人数上将会持平,农民的政治地位将逐步提高,在人民代表大会中也将有更多的发言权。
其三,首次提出了“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随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参政议政能力不断增强,政府逐步实行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良性互动,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表现。
其四,首次提出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权力过于集中容易导致权力不受约束,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因此,要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即把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进行科学配制,使之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这既是正确行使权力的必然要求,又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