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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执法统一着装问题的体会--城管 范文

2007-01-07 

2003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再次发出整顿统一着装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对制式服装按照国务院办公厅1986年的整顿通知进行清理整顿。这样的要求目的很明确,是要纠正不正之风,规范执法行为,维护政府形象。按照这个通知要求,全国有几十家部门的执法人员脱下了制式服装。但是,随之而来的却是实践中暴力抗法事件却大幅度上升,执法难度进一步加大。本人认为,整顿统一着装是必需的,但如何整顿尚需进一步研究。

执法人员着制式服装有着很大的积极作用,是公开原则的具体体现:

首先,统一着装更有利于表明执法人员身份,使相对人更易于接受。执法证件固然可以表明身份,但着制式服装却比亮证更直接,更清楚、明了地表明其身份和权力,产生无形的拘束力和震慑力,特别是对突发事件的处理以及夜间、交通执法等,能够使执法相对人在最短的时间内清楚执法人员的身份,使之一目了然,易于配合,接受调查处理、履行义务。相反,光凭执法证件对一般相对人而言难以鉴别;特别是在夜间、能见度不明的情况下,或检查高速行驶的车辆,更是难以确定

其次,统一着装更有利于表明事件的性质,便于第三者的配合、协助。执法时着制式服装,同时向第三者表明,其所进行的为公务行为,取得第三者的理解,便于第三者的配合和协助,有利于防止恶意煽动、不真相的人阻挠和围殴执法人员的事件发生。

再次,统一着装也便于广大群众对执法人员进行监督,促进广大执法人员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执法人员统一着装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新形势的要求,特别是在我国目前广大群众法制意识普遍不高、执法环境比较差的情况下,促进了执法工作的健康有序地开展。而国务院办公厅整顿统一服装依据的是1986年的规定,到现在已近20年,这其中社会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执法依据、执法体制也经过了很大地调整,社会上新矛盾、新的问题也是20年前所不能预料和规范的,对统一着装“一刀切”,无疑对执法工作造成“雪上加霜”,一些地方暴力抗法事件的上升、着装整顿后的反弹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这一点,因此,就目前而言,尚不宜对统一着装范围限制得过窄。

本人认为,国务院可对统一着装问题作出专门规定,本着必要、可行原则适当扩大统一着装范围,对服装样式、标志、具体着装规范予以明确,同时大力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督,统一着装中出现的问题必然能逐步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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