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工)委:
吴江市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已于11月3日起全面启动。根据市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全市各级团组织要将宣传工作贯穿增强团员意识教育活动始终,大力营造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浓厚氛围,促进各阶段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规则:
一、宣传工作
(一)多措并举,不断创建新载体。市各直属团组织要积极动员所属基层团组织撰写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的信息,反映活动开展的动态,为团市委编印专门的简报提供基础素材。要重视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现代传媒在宣传引导方面的作用,特别是各学校团组织要结合实际,利用好黑板报、宣传栏、橱窗、校园广播站、电视台等简易宣传媒介。要进一步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市增强共青团员意识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团市委、各镇、经济开发区团委要通过沿街横幅、标语、海报等不断扩大社会宣传面。条件许可的机关部门团组织及其所属基层团组织都要在本单位醒目处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海报等。宣传口号已发至各直属团组织,各级督导组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导。
(二)结合实际,努力丰富新内容。各级团组织既要充分利用现有的阵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又要大力宣传团员意识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有关要求及好的做法。要典型引导,积极宣传优秀团员的模范事迹,加强对团员意识教育的示范引导。各单位要在近期对本级团组织或是单位近年来涌现出来的先进青年典型事迹进行总结提炼,并以座谈会、倡议书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力求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对于事迹突出的要及时报送市增强共青团员意识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市委基层工作部,电话:63429931)。
(三)注重总结,不断积累新资料。各单位要注意信息的收集和保存,每一阶段要进行专门的统计。阶段工作结束时,要将在本市以上媒体发表的反映团员意识教育方面的新闻稿用一定形式报送市增强共青团员意识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于本单位内部刊物刊发的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有关材料、图片要建立专门档案。团市委将在教育活动的总结提高阶段对有关单位的宣传资料进行抽检,并将此项工作作为教育活动开展深入与否的重要评定标准。
二、信息工作规则
(一)信息收集。采用综合审定、分工负责的办法。沈建平同志负责《吴江市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简报》的督促指导和综合审定工作。李宁宇同志负责督导三组所涉部门的动态情况的收集、汇总、初审和督促工作。何炜同志负责综合性信息、材料和督导二组所涉部门的动态情况的收集、汇总、初审和督促工作。徐华庭同志负责各基层团组织通过团市委、团省委网站报送的各基层团组织(各团支部可直接上报)以及督导一组所涉及部门的动态情况的收集、汇总、初审和督促工作。
(二)信息审定。采用定期碰头会审的办法。每周二、四上午,由沈建平同志负责召集。会上进行各类信息的汇总、分类、编辑、定稿工作。
(三)付印分发。定稿后由徐华庭同志汇总修改,金峰、黄家安同志负责付印、分发。
(四)信息上报。各基层团组织、各督导组所收集上报的信息经审定修改后,由徐华庭同志分别向吴江、苏州和江苏省团系统网站以及中国吴江网、市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办公室等系统报送。
(五)《吴江市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简报》每周一期,并根据形势发展随时加印。《简报》定期向基层团组织和相关党组织通报信息报送情况,并计入本次教育活动和年终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