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金融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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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页码:319 页
·出版日期:2009年08月
·ISBN:9787503696886
·条形码:9787503696886
·版本: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32
·正文语种:中文
·丛书名:中财法学文库
内容简介 《环境金融法研究》创新性地提出并阐述了“环境金融”这一前沿概念与理论,并在此基础上构建环境金融法律体系。所谓环境金融法是指以金融手段促进环境保护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从金融创新产品及业务的角度分析,其具体包括排放权等金融衍生品及其交易市场的法律制度、银行类环境金融产品及其业务的法律制度、环境基金类金融产品的法律制度、环境项目融资与环境保险的法律制度等。《环境金融法研究》的研究是金融、能源、法律等学科的交叉,是中国乃至全球非常前沿的交叉学科发展领域,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作者简介 朱家贤,女,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中央财经大学环境金融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先后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大学,分别获得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2004—2005年获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在英国剑桥大学法学院“劳特派特国际法研究中心”留学。 主要科研成果有《反垄断立法与政府管制》(专著)、《WTO竞争规则与中国竞争立法》(专著)、《法律英语幽默、讽刺小品集锦》(独立编著)、《国际经济法律专题》、《e法治网——网上纠纷·立法·司法》(合著)、《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专著)、《国际投资法律实务与典型案例分析》(主编)、《美国商法》等,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 在中央财经大学开设并主持“环境金融法论坛”,与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天津排放权交易所(TCX)共同探讨环境金融创新与法律规制。给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等传统产权交易所的环境权益交易平台的制度建设、金融创新产品设计、争端解决等提供专家建议。
媒体推荐 本文库围绕民商法、经济法等领域实践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对我国相关制度加以细致地探讨与解说,在选题和策划上,偏重经济领域中实践意义重大且学界较少探讨的具体问题;在内容上,较为侧重对具体问题的深入分析和制度的合理构建,希望以此推动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的进步,并进而推动我国立法、司法日臻完善。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本书创新性地提出并阐述了“环境金融”这一前沿概念与理论,并在此基础上构建环境金融法律体系。所谓环境金融法是指以金融手段促进环境保护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从金融创新产品及业务的角度分析,其具体包括排放权等金融衍生品及其交易市场的法律制度、银行类环境金融产品及其业务的法律制度、环境基金类金融产品的法律制度、环境项目融资与环境保险的法律制度等。本书的研究是金融、能源、法律等学科的交叉,是中国乃至全球非常前沿的交叉学科发展领域,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作者
编辑推荐 《环境金融法研究》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目录 摘要(英文)
前言
第一编 环境金融法产生的背景及其基本结构
第一章 环境问题与主要环境政策手段
第一节 环境问题的表现与危害
第二节 环境治理的市场经济手段
第二章 环境金融的产生与发展
第一节 环境金融的起源与界定
第二节 环境金融的主要内容
第三章 环境金融法的主要框架与特点
第一节 环境金融法的主要框架
第二节 环境金融法的主要特点
第二编 排放权交易的法律制度
第四章 排放权与排放权交易的含义与法律属性
第一节 排放权的含义与法律属性
第二节 排放权交易的含义、理论基础与法律属性
第五章 可交易的主要污染物排放及其危害
第一节 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源及其危害
第二节 主要水体污染物排放源及其危害
第六章 排放权交易法律规制的国际经验
第一节 美国
第二节 欧盟
第三节 日本
第七章 排放权交易的法律规范
第一节 排放权交易的种类
第二节 排放权的初始分配
第三节 排放权交易场所
第四节 排放权交易的规则
第五节 排放权交易的主体
第八章 《京都议定书》框架下的排放权交易体系
第一节 《京都议定书》概况
第二节 《京都议定书》框架下的主要机制
第三节 CDM机制的法律框架及运行规则
第四节 中国CDM机制的运行及存在的问题
第五节 欧盟的实施机制——排放权交易体系(EUETS)参考文献
第九章 《京都议定书》框架外的自愿减排体系(VER)
第一节 自愿减排体系概述
第二节 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的法律体系
第三节 欧洲主要排放权交易所的法律体系比较分析
第四节 中国企业参与外国减排交易所应注意的问题
第十章 中国排放权交易现状及规范化发展
第一节 中国排放权交易发展现状
第二节 中国排放权交易规范化发展的建议
第三编 环境金融中的投融资模式与法律制度
第十一章 环境金融中的投资模式与法律制度
第一节 可持续性银行业务的法律制度
第二节 环境基金的法律制度
第十二章 环境金融中的融资模式与法律制度
第一节 融资租赁模式
第二节 BOT模式
第三节 股权模式
第四节 战略投资者浮点模式
第五节 机构投资者浮点模式
第六节 随收随支模式
第七节 现金杠杆模式
第八节 现金与PTC杠杆模式
第九节 杠杆支持模式
第四编 环境保险的法律制度
第十三章 环境保险的类别及特点
第一节 环境保险的类别
第二节 环境保险制度的特点
第十四章 环境保险法律制度的国际比较研究
第一节 美国
第二节 欧盟
第三节 日本
第十五章 环境保险法律制度的框架
第一节 环境保险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二节 建立与完善中国环境保险法律制度
第五编 环境金融法实施中的企业自律
第十六章 企业自律的动因与表现
第一节 企业自律的动因
第二节 企业自律的表现
第十七章 政府对企业自律的引导
第一节 政府引导的法律手段
第二节 政府引导的经济手段
第三节 政府引导的社会手段
参考文献
……
序言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诞生于中国致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20世纪90年代中期这一伟大的变革时代。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法学院正在向着成为我国财经立法、司法和教育的思想库,财经法学的重要国际交流平台,财经法律复合型、应用性高级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的目标迈进。
在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的教师中,活跃着一批学历高而又富有朝气的年轻学者,他们关注国计民生,参与国家法制建设,醉心于法学研究;他们热爱三尺讲台,关心学生的成长;他们具有国际化视野,重视借鉴西方先进的法律制度、法学理论与法律文化。以这批教师为主体,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的广大教师在平时的教学耕耘与学术研究中收获了累累硕果。以此为基础,我们决定编辑出版“中财法学文库”系列丛书。
投入较大的人力、物力组织这套文库的出版,是践行中财法学院“科研立院”宗旨的重要体现。
文摘 插图:

(二)产品市场信息引导
通过环保标识、绿色政府采购、绿色贸易等信息引导手段,达到环境治理的目的。
为使消费者辨识具有环保功能的商品,通常由各国环保机关或具公信力的团体订立一套审核标准,对合乎标准的商品核发环保标识。欧盟于1992年成立环保标志计划。该计划涵盖的产品范围在1992年计划刚推出时包括服务业之外的所有消费产品(但食物、饮料及医药除外)。2000年欧盟修订通过的环保标志法规则开始将服务业纳入标志范围。
政府采购的绿色标准不仅要求末端产品符合环保技术标准,而且规定产品研制、开发、生产、运输、使用、循环再利用的全过程均需符合环保要求。由于全球各国的政府采购在其国民总产值(GDP)所占比例向来很高,只要政府机关将环境准则纳入其采购模式,立即会对相关的供应商产生积极影响,从而带动并产生产品市场,因而政府绿色采购对于绿色消费具有引导性作用。现阶段的政府采购的内涵已经非常丰富,几乎涉及了政府办公的所有环节。如作为政府绿色采购重点的办公用品、室内的电话、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碎纸机、吸尘器、照明设备和各种小型工具等、室外的各种车辆、小型船舶、除草机和车用起重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