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建(构)筑物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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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建(构)筑物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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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建(构)筑物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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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出版社:中国计划出版社
·页码:36 页
·出版日期:2008年12月
·ISBN:1580177126
·条形码:9158017712605
·版本: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32
·正文语种:中文
内容简介 《石油化工建(构)筑物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共分7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炼油生产装置,化工生产装置,化纤生产装置,辅助生产及公用工程等设施。《石油化工建(构)筑物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编辑推荐 《石油化工建(构)筑物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炼油生产装置
5 化工生产装置
6 化纤生产装置
7 辅助生产及公用工程等设施
本标准用词说明
附:条文说明
……
序言 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建标函[2005]124号)的要求,由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根据石油化工行业建筑物、构筑物的特点,调查总结了近年来国内外大地震的经验教训和石油化工行业建筑物、构筑物的抗震经验,吸收了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l中的有关内容,考虑我国石油化工行业的经济条件和工程实践,并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勘察、施工、生产单位及抗震管理部门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和充实,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7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炼油生产装置,化工生产装置,化纤生产装置,辅助生产及公用工程等设施。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负责日常管理,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国家标准《石油化工建(构)筑物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管理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21号,邮政编码:10010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文摘 插图:

3.0.1石油化工建(构)筑物抗震设防的分类,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地震破坏造成的人员伤亡、社会影响和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
2结构使用功能失效后恢复的难易程度;
3建(构)筑物各结构单元的重要性显著不同时,可按结构单元划分。3.0.2石油化工建(构)筑物抗震设防类别,应按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乙、丙、丁四类。其划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甲类建(构)筑物应属于特别重要或有特殊要求的建(构)筑物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的次生灾害的建(构)筑物;
2乙类建(构)筑物应属于重要的建(构)筑物,即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建(构)筑物和可能发生较严重的次生灾害的建(构)筑物;
3丙类建(构)筑物应属于除甲、乙、丁类以外的一般建(构)筑物;
4丁类建(构)筑物应属于抗震次要建(构)筑物,即地震破坏不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经济损失的建(构)筑物。3.0.3石油化工各类建(构)筑物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甲类建(构)筑物:地震作用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其值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措施,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