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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单身日记

2010-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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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伦敦单身日记


基本信息·出版社:阳光出版社
·页码:272 页
·出版日期:2009年08月
·ISBN:7806204814/9787806204818
·条形码:9787806204818
·版本: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16
·正文语种:中文
·外文书名:London Single Diary
·图书品牌:北京磨铁文化,磨铁图书

内容简介 《伦敦单身日记》:来到英国的时候她25岁,转瞬三年过去,她已不再拥有大把青春,成了大众意义上的“剩女”。最珍贵的岁月似乎就这么走完了。
在这套长达三年的日记里,你会看到那无数次上演在无数文学作品中古老而庸俗的爱情,会看到无数次描述在无数小说散文中古老而庸俗的风景,还有无数个白天与夜晚在异国他乡有感而发的心情。
三年里她遇见过各种男性,功成名就者有之、研读于象牙塔中者有之,风流倜傥者有之、气度不凡者有之。有时她爱上他们,或快乐或苦恼,继而分离。在众多缤纷而艰涩的爱情里,她始终居无定所。
回首时,伦敦带给她的除了浪漫的夜晚——剩下的不过是一部冗长的沉默的故事。
那些没能讲完的故事,在夜色里哼唱着不完整的旋律;而远在大洋彼岸的爱情,写在纸上,已经泛出了枯黄的记忆。
作者简介 钟宜霖,北京旅英女作家,出生于70年代后。7岁发表处女作,14岁开始创作长篇小说。出国前在北京时已出版三部长篇小说、一部散文集和一部小说集:《阳光雨季》(1995年)、《言情故事》(1998年)、《非一般爱情小说》(2001年)、《地铁里的眼睛》(2001年)和《去往拉萨》(2005年)。2002年6月赴英留学,次年获得英国某名校文学硕士学位,现居伦敦。《伦敦单身日记》是她在伦敦创作的系列日记体小说。


Yilin Zhong (Juliet) was born in 1970s and began to release poems when she was 7 years old. Before she was 25, while she was living in Beijing, she had published three novels: Sunshine and the Monsoon (1995), Say Love (1998), The Fiction of Love (2001), and a column of essays Eyes in Subway (2001); her column of short stories Going to Tibet was written between the age of 17 and 24 and was published in 2005.
In 2002, she came to London to study and then gained her MA degree from a top university in the UK. She now lives in London. London Single Diary was her first series writing written in the UK.

媒体推荐 每当读完一本喜欢的书,会轻合书页,欣赏一下封面的版图。
思绪无法抽回,慢慢地飘零。
脑子里的有句子闪过,内心有触角蠕动。
该在提包里备一本日记本,把那些稍纵即逝的感动写下来。
总是错过很多细小的感觉,如同昨日我愉悦地看完《伦敦单身日记》。
沉溺在书里的情节不能自已,联想到自己的爱情心酸一片。
想起来,自己还不曾好好地谈过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
可是为何又会如此伤心。
形形色色的故事,来来往往的人儿。
想要记录,却不知从何述说。
还是在等待不知何时来临的轰轰烈烈的爱情?
——网友评论
我喜欢宜霖的故事,因为他们是真实的,质朴,就像作者自己。这本书主的确要写的是男人和感情关系,但女性(让我假设这本书更多的读者都是女性。至于男性读者们,感谢你们与我们一起来分享我们的思想:),我们能否否认,爱情和两性关系的确是我们生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那么她写了我们关心的问题,她有什么错?我不能相信有人称作者为白痴或无聊,只是因为爱情对她是那么的重要。
像宜霖一样,我也有点在爱的时候完全投入。我喜欢读她和她的幽默,有时有那些细节上的思想共鸣,你知道女性的想法。所以,女孩和男孩们,如果你对生活和浪漫的异国情调感兴趣,不要犹豫!去买这本书。这至少是非常安全的,可以在期望旅途愉快的同时,与她的爱情小说一起探索作家所遭遇的伦敦。
——网友评论
编辑推荐 《伦敦单身日记》:石康力荐,一位独身女子在伦敦遭遇的浪漫爱情传奇。
一座远在大洋彼岸的城市,一位美丽的单身中国女子,这一切都预示着应该上演一出浪漫的“伦敦爱情故事”。
但是异国风情带给这名女子的只有不确定的感情,身边的风景来来去去,伦敦的夜色闪闪烁烁,唯独心中一段对爱情的美丽执著不曾改变。
我们在大洋这端,遥望彼处,发生在那旅英单身女人身上的爱情故事——竟然也隐约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没有一场爱情不曾让人黯然神伤。
专业书评 一个北京单身姑娘在英国会遇到些什么样的爱情?
那些男男女女又都是什么样的人?
也许人们从一地到另一地,一国到另一国,只是像照片上变换的背景,而照片的焦点上,仍会清晰地显现着那个人。她的喜怒哀乐只属于她自己,而她去了哪里,遇到了谁,爱上了谁,与谁说了话,都只是她的表情,也许就连她的表情都是一种掩饰,而她的心则存在于照片之外的某处——
问题是,那是一颗什么样的心?她的心属于谁?
——石康



钟宜霖最开始是在新浪博客里发这些日记的。她写的故事非常真实而且好看,可读性很强,所以我经常把她的单身日记推荐到博客首页。后来推荐的次数太多了,我就把她推荐给新浪读书频道的编辑,建议她在那里做一个专题。结果读书频道的同事(尤其是女同事)也非常喜欢看她的小说,在读书首页推荐了很长时间。

——新浪博客主编:术术
目录
Year 1 第一年
6月27日:在伦敦的清晨醒来
7月18日:像一种爱情
7月21日:午夜生活
8月16日:只爱陌生人
8月22日:酒吧邂逅
9月01日:在伦敦租房
9月06日:SOHO的天空
9月09日:痕迹
9月11日:收到你的电子邮件
9月13日:从晚夏到初秋
10月18日:窗前明月
10月25日:一个午间的电话
11月31日:住在我对面的英国男生
12月11日:蓝色

Year 2 第二年
1月30日:日记碎片:我对面的英国男生续
2月15日:日记碎片:我的情人节是怎么过的
3月19日:阳光明媚的日子,要去巴黎
3月24日:在战争发生的时刻
3月29日:战争时期的爱情
4月06日:舞会艳遇
4月07日:恋爱的季节
4月09日:战争、瘟疫与爱情
4月11日:一场超现实主义的梦
5月01日:爱情城墙
5月08日:日记碎片
5月17日:日记碎片:现实问题
5月29日:黑夜玻璃
6月20日:日记碎片:未完成
6月28日:日记碎片:像小说一样
8月15日:一塌糊涂的生活
8月22日:异国酒吧
9月06日:就这样独身
12月20日:仿佛烟,或者茶
12月27日:两个人的圣诞节

Year 3 第三年
3月07日:伦敦三月
3月15日:终于寂寞
4月04日:低迷时间
4月13日:复活节假期
5月05日:迷失在某年某月的某个春天
5月07日:日记碎片
5月13日:日记碎片
5月14日:似水流年
5月21日:突然消失的爱情
5月28日:日记碎片
7月16日:我爱你的时间
8月06日:日记碎片
9月23日:凌晨四点的单身生活
10月03日:Stripped
10月05日:那一种过去
11月18日:日记碎片
12月30日:你好,新年

……
序言 序一:
被封锁的城市欲望
The Blocked Sex and the City
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的一个夜晚,英国《周日电讯》杂志的安斯狄和时装评论家弗里兰在巴黎他们下榻的一家酒店相遇。弗里兰小姐邀请安斯狄到她的套房去喝一杯,在弗里兰的酒店房间里,从房间的窗户望出去,整个巴黎城的夜色在霓虹灯影的闪耀中绮丽而迷乱。安斯狄看着窗外的巴黎说,他热爱这个城市。弗里兰小姐却回答说:
“我爱伦敦。它现在是全世界最放浪的城市。”
这是1965年一个春天的夜晚。
在将近半个世纪以后的今天,现在的我就住在这个城市,而且已经居住了三年,但直到现在我也没感觉到它的放浪。也许是放浪一词可以有很多种理解,比如说放浪形骸,不拘一格,或者是声色犬马,纵情放浪,还可以是歌舞升平,放任自由。不过无论上述的哪一种放浪,今日的伦敦也似乎无法对号入座。
英国人向来以其绅士般的礼貌和拘谨闻名,就算他们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时候放浪过那么一阵子,现在和其他城市一比也绝对算不了什么了。别的不说,单是我所熟悉的北京和上海,比今天的伦敦都放浪了不只十倍。那些传说中声色犬马、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生活,如今已经不再发生在巴黎或者伦敦,柏林或者纽约,而是在第三世界的中国。就好像纽约的色情业远远比不上赌城拉斯维加丝一样,如今的放浪,已经演变成了另一种生活的代名词。
所以,在这座曾经以放浪著称的城市里,在英国的中心,作为一个异乡而来的局外人,我试图沿着这城市残留的历史遗迹和漂浮在民间的文化风情,找到它作为一个著名民族的脉络所在。这是一场以个人的名义进行的日常旅行。时光就这样缓缓消逝在我最后的青春里。我亲眼目睹着自己年轻的时光就这样缓缓滑行过这座已被现代文明封锁了欲望的城市天空。在这座城市古老而浩瀚的繁华与美艳里,我像所有年轻的人们一样孤独而寂寞,在城市繁华的背景里上演着一个人的悲剧与喜剧。
这就是我的文字。这就是我的生活。这就是我们时代真实的声音与片面。在这座欲望被层层封锁的摩登城市里,我们狂欢,或者悲戚,都只是因为我们身在其中。因为我们在此生活。而在我写下这些零七八碎、不知所云的文字的时候,身外的时空早已转换。在一切都即将成为历史的时刻,我终于知道,我只是这场旅行中唯一的行者,和记录者。而所有的记录,都只是为了遗忘的纪念。
于伦敦
文摘 这几乎就是她会说的所有英语。后来我们才知道,她的母语是意大利语,第二语言学的是西班牙语,所以英语对她来说几乎是零。好在尽管她一句英文也不会讲,但是通过我们连手势带画的方法,好歹也能“听”懂一点点我们的话。比如,我和Mary在约好了晚上要去Pub以后敲开她的门,我们连比带画地问她,晚上我们要去酒吧,你去吗?她在听了两三遍以后高兴地点了点头。
我指着手表告诉她,晚上9点走。她又点了点头。
结果,刚刚9点,Jessie就一分不差地敲开了我的门。我打开门看见她已经换好了去Pub的衣服,提上了小手袋,穿戴整齐地站在我的门口等着要走,我不禁一时间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地跟她解释说现在还走不了,我们等的朋友还没有到。
迟到的果然就是Richard,9点11分的时候他还在给我打电话,说他还在路上,要我们去一楼的大厅等他。我只好又带了Mary和Jessie去找Helen,叫她一起下去等,结果Richard都到了,我们还在等Helen。
就这样困难重重,一帮要去Happy Weekend的人终于在9点半的时候彻底聚到了一起,然后一起走在暮色渐沉的伦敦街头去坐地铁。路过街边的商店,Richard已经忍不住进去买了一大瓶的葡萄酒,和Mary几个在路上就先喝了起来。看到他们这么喜欢喝酒,我和Jessie都只能微笑着摇头。
可怜的是Jessie仍然一句话也不能说,有时候逼急了还会说出一大串叽里咕噜的我们谁也听不懂的意大利语。可是她实在是太漂亮了,漂亮得近乎完美,像美丽的天使,纯洁无瑕、羞涩、美丽,简直就是个尤物,所以我们谁也不忍心纠正她,反而想方设法地让她明白我们在说的话。
在这样艰难的努力下我们终于知道了她正在罗马读大学,马上就要毕业,在毕业以前的这个暑假她来到伦敦,只是为了在这里完成她的毕业论文。她出生在罗马,而且刚刚20岁。
显然,Jessie的气质和嘈杂的Pub太不相符了。她羞涩而纯净的气质只适合于高雅的芭蕾舞剧院或者钢琴音乐会。所以她只在第一家Pub待了20分钟就说她想回家了。可她一句英文都不会说,估计连地铁站名都看不懂,我们很担心她怎么回家。
我们叫Helen送她回家,因为Helen有通票,一种类似于我们的月票的东西。Jessie坚持说不用,而且马上转身就要走。我真是担心死了,一把抓住她,说等一下,我们送你回家。
我们一路飞跑着把她送到地铁站口,然后让Helen进去把她送上车,并且指给她看在哪一站下。我们就等在外面聊天,此时已经是深夜11点,这里还像白天一样的繁华,甚至比白天更加的拥挤和热闹。地
……
后记 后记:终止的爱情肥皂剧
由于是日记体形式,而且时间跨度长达三年,所以这部小说里的故事有点支离破碎,人物关系也比较复杂,很容易让人感觉东一下西一下,左一个男人右一个男人的,捋不清书里的人物线索。虽然我已经在本书开篇就已经列出了书里的男主人公人物表,做为读者阅读的索引,但在这里我还是觉得有必要写一篇统领性的文章,以时间为顺序,把所有这些故事串起来成为一个整体。赶在情人节的这一天写这篇后记,我也不知道这是纯属巧合,还是某种天意。
每次我写完一个小说都会有读者问我,这个故事是真实的还是虚构的?我一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种问题。作为一个作者,可以说我在写任何文字的时候都没有考虑过真实还是虚构的问题。或者说,我觉得这根本是一个荒谬的界定。对于我来说,所有的文学都是虚构的,或者说,所有的文学都是源于真实生活的基础上的虚构。所以如果下次再碰到有人这么问,我想最好的办法就是反问他:这问题重要吗?
当然,作为文学的形式来说,作品都是分为Fiction和Non-Fiction的,到英国以后,看到他们书店的这种分类我才明白原来这个真实性的问题是从这里来的。不过要照这种分类的话,那我必须举手站到Fiction的一边,因为无论如何我都不可能保证说,我写的东西都是Non-Fiction的。就比如这部日记体小说,你说它是虚构的吗?肯定不完全是,可你要说这全都是真实的非虚构的东西?我可不想背上个骗子的名声:里面怎么可能没有虚构的内容呢?
所以,从这个划分文学类别的层面上来说,这绝对是一部Fiction,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小说。虽然它以日记体的形式出现,看上去都是真实的——实际上,书里的故事大都也的确是真实的——但这绝对不等于说这就是Non-Fiction了。所以我必须清楚地说明:这是一部以第一人称来叙述的小说,而不是报告文学或者新闻实录。
在验明证身本书的文体以后,下面就是我要在这篇后记里做的工作:给这部书的读者理一条故事的主线,让大家不至于看了半天连到底有几个男主角、谁和谁是谁的人物关系都弄不明白。虽然这样有点马后炮,但总比没有强。出于已经说明的原因,在本文中,我仍然会以书中的“我”的面目出现,虽然有时候,连我自己也分不清哪个是虚构的“我”,哪个才是所谓真实的“我”。真的。
最后我想再补充一点:我希望大家不要相信我写的东西,也不要相信任何文学和非文学的东西;不要去探究什么是真实的,什么是虚构的,更不要对号入座,因为这些问题毫无意义。文学就是文学,作品就是作品,它们并不代表除它自身以外的任何东西。要相信你自己。要相信你自己的眼睛,你自己的心灵,你自己的感受和你自己的思考。我经常重复一个观点,就是作品其实是完全独立的,和作者没有任何关系。作者只是创造了它。我认为作者和作品的关系就像母亲和孩子的关系:母亲生下了一个孩子,但是这个孩子是他自己,他不代表母亲的任何东西。这就像钱钟书打的一个绝妙的比喻:如果你吃了一只鸡蛋觉得味道不错,何必去认识那只下蛋的母鸡呢?
* * *
言归正传,现在提纲挟领地综述一下这部书里的故事线索和人物关系。我希望我可以尽量说得简单,因为具体故事都已经写在日记当中了。
简单地说,我从出国到这本书结束,三年中大约有过4、5个男朋友,其中只有两个男朋友时间比较长,大概在半年到一年左右,其余的几个都只是两三个月的时间。也许是因为我的个性太强,有什么就说什么,而且不够温柔,所以很难和男友相处很久的时间,而且直到现在还不知道天长地久为何物。只怕将来只好上演一个人的地老天荒了,除非让我碰到哪个傻瓜,能够忍气吞声地容忍我一辈子,那才是奇迹。 :)
不过说实话,出国以前我在国内还真没怎么好好谈过恋爱,正经的就谈过一次,应该算是初恋吧,17岁,就那一次就把我给爱傻了。分手后茶饭不思长吁短叹地心痛了三年。这还不算,爱过他以后我几乎对所有的男人都失去了兴趣,满脑子想的都是他,比他帅比他有才华的男人多如牛毛,可我就是爱不起来。也许这就是为什么直到多年以后的今天,我仍然相信那就是爱情。
和他分手的时候我仍然是处女。所以再进入下一场爱情对我来说越发困难,无论是在心理上还是生理上。因为很难有人能改变初恋中你对一个男人的印象。你爱他,那么就你就会认为他是全世界最好的男人。所谓一叶蔽目,一木障林,爱情就是这样的一种东西。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应该说我真正的恋爱经历是从来英国以后才开始的。因为这是一座陌生的城市,我接触到的都是陌生的人群,不像我在北京,随时随地都可以想起他,都可能碰到他,甚至在公众场合不期而遇,所以你很难真正地忘记。尤其他还是一个优秀的公众人物。
到英国以后让我第一个产生好感的是一个台湾男生,就是《午夜生活》里的Richard。当时我们在同一所大学里读硕士入学前的准备课程,其实现在想起来是他先对我有好感的。我和他认识是在大学的图书馆里,那时候我刚到伦敦一个月,人生地不熟地,所以经常没事就在学校的图书馆里看书,上网。那一天我好像是穿了一件淡黄色的衬衫,因为是夏天,所以配着黑色的荷叶边长裙,直到膝盖。我正在那里上网,突然有一个人过来敲敲我的桌子,对我说了句什么,我没听清,抬起头来一看,非常非常英俊的一个男生(可以说是我在那所大学之前和之后所见过的最英俊的一个中国男生了),我愕然问:“你说什么?”他看了看我,突然笑了,连连道歉说:“对不起对不起,我认错人了。”我也笑了,说:“啊,没关系。”
那以后我们就认识了,虽然也许那天分明就是他故意认错的。呵呵。不过说来也怪,虽然我们不在同一个班,可那以后我和他就老在学校里碰到,或者是图书馆,或者是休息室,或者是去哪里的路上。每次见面我们就对对方微笑一下,间或打个招呼说声你好。
如果故事就这样发展下去,那应该是一场理所当然的爱情了,就像那部经典的老电影《爱情故事》一样。可惜我和他却没有这个缘分。我们认识以后,因为不在一起上课,所以连在一起聊天的机会都没有。后来因为我所在的班级也有几个台湾的同学,他就先和他们打成一片,然后再通过他们来接近我。那时候我们就经常一起出去玩,这也就是《午夜生活》所描述的内容。
应该说我对他是很有好感的,但是我们一直没有发展的机会,甚至从来没有单独说过话。也许是我们两个人都太害羞了,尤其是他知道我不是台湾人,来自大陆北京,我猜想他从没有过和大陆女孩子交往的经验。
但我们还是开始渐渐地熟悉起来,在和一大堆台湾日本泰国等等同学一起交流的时候。直到有一天他打了个电话给我,邀请我去参加在他家顶楼举办的一个Party。
在我去以前他并没有告诉我那是什么Party,只说他在开一个Party,叫我现在就过去玩。我在电话里听见那边震天响的电子舞曲,以为他们只是在什么Pub里,所以什么也没准备就过去了。到了那里给他打电话,顺着他指引的方向走到了才发现原来是在他家,几十个年轻的男男女女正在他家顶楼的露天凉台上放舞曲吃烧烤,看样子是个准备狂欢一整天的大Party。
我仍然懵懵懂懂,发现自己是这个Party里唯一的中国大陆人。其他大多都是台湾来的,还有香港人、日本人和澳大利亚人等等,我知道他们都是他的朋友。Richard因为是Party的主人,所以忙得要死,我一去就领我去认识他表妹,然后就嘱咐她陪我玩,自己下楼准备寿司饭团去了。
我问他表妹,为什么在这里开Party?她看了我一眼,有些意外地微笑着告诉我:
“因为今天是Richard的生日呀!你不知道的么?”
我吃惊地瞪大了眼。
* * *
这本来是我和他第一次在私人聚会中碰面,而且是在他的生日派对上。应该说后面的故事会有美丽的发展。但现实却是那么地无情。就是在这次Party上,一位Richard的朋友告诉我说,他是Gay。
我开始不相信。因为他的这个朋友是这样告诉我的:“其实今天来这里的很多都是同性恋啊,你不知道吗?”我说我不知道,然后他说:“我就是。”
我瞪着眼,看了他半天。尽管我知道在英国这里同性恋是合法的,而且很常见,但是我还是第一次碰到有人这样亲口告诉我他是Gay,而且还是个中国人。
然而更让我惊异的事情还在后面,紧接着他就说:“你不知道吗?Richard也是的呀。”
我当时差点被他的话噎死。一时间我心慌意乱,简直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面对这个看上去很美的男人,该怎么回应他刚刚对我说出的话。
我说:“你知道哪里还有可乐吗?我想喝一点。”
他说:“楼下应该还有罐装的,我去给你拿。”
我说:“谢谢你。”然后看着他离去。
* * *
这就是我和台湾男生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的故事。他过完生日不久以后我就转学到了别的大学,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和他联系过。
其实后来我想,也许这些都是那个男人恶意的谎言呢?也许只是因为他自己是Gay,或者他是在暗暗地喜欢Richard,所以看到我是他邀请来的单身女孩子,就这样对我说,让我死心。但也许他说的是真的,也许他就是Gay——但如果是这样,又怎么解释第一我和他见面,是他主动想和我认识的呢?
这些都是我心中一直从没有问过他的问题。而无论他是或者不是,在那以后,我和他之间,真的就什么都不存在了。
* * *
后面的故事我得尽量说得简短一点,否则有点喧宾夺主了。如果你们想知道更多的细节和这本书以后发生的故事,我会在下一部小说,也是本书的姊妹篇《伦敦爱情故事》(London Love Story)中彻底坦白交代。
Richard的生日宴会后一个月就是我初恋男友的生日,于是就有了《一个午间的电话》。原来想过改题目叫《生日快乐》,后来想想还是用了这个题目,因为更自然一点,才会更显出内容的真切。
那时候我已经进入大学,开始正式攻读我的硕士学位,住在校园里的宿舍里。英国的大学宿舍和国内大学的宿舍形式差不多,唯一不同的就是全都是每人一个单间,不像国内一个房间住好几个人。但因为如此,英国大学的住宿费也比国内贵了N倍。当时我所在的宿舍是一层楼一共12个房间,住了12个人,然后大家共用一个厨房和两个卫生间。我读的大学是和牛津剑桥一个级别的名校,所以这样的住宿条件在我们大学已经算最次的了。其他宿舍都是en-suit带独立卫生间的,还有的干脆就是别墅。
《住在我对面的英国男生》的故事就是在这里发生的。其实那个男生很高,也很帅,而且很讨女孩子喜欢,光他们班追他的女生都不下三个,可不知道为什么我对他就是没感觉。有趣的是,当时我们宿舍有一个女孩是他的同班同学,一个很阳光的英国女孩。那个女孩狂喜欢他,天天跑到他的房间里去找他,奇怪的是他就是对她没兴趣。每次她去找他的时候他就把房间的门大大地打开,让所有的人路过都能看见她在找他说话,但即使这样那个女孩也不气妥,仍然持之以恒地每天下课回来就腻在他的房间里。我住在他对面,每次看到这样的情况都忍不住想笑。一方面佩服这个女孩追求的毅力,一方面更佩服他死活不就范的毅力,更奇怪他哪儿来的那么大魅力?我怎么就没看出来他哪点吸引她呢?
也许正是因为我对他一直淡淡的,所以更激发了他对我的兴趣。一想也是,一个东方女孩,就住在他对面,天天见面,居然对他一点动心的意思也没有。虽然我知道他非常喜欢我,但是那并不代表我一定就要喜欢他。而且关键是那时候有一个在伦敦工作的中国男生James正在使劲追我,天天打电话,还教我怎么上网用MSN聊天。我会使MSN的语音聊天全是那会儿他教我的。可能他察觉到我的心思根本不在他身上,而且我和那个中国男生聊天全都是中文,他一句也听不懂,所以后来事情就发展得有点离谱了,以至于到了半夜他为了见我开警报器吵醒整个大楼的地步。
那以后我更是远远地躲着他了。并且更加觉得还是中国人安全,于是开始接受那个在伦敦见不了面但是天天打电话的James。因为我开始疏远这个英国男生,所以他变得越发紧张,天天开着他房间的门注意我的行踪,恨不能变成我门口的警报器。当时我在MSN和国内别的朋友聊天,跟他们说到这些事情的时候,我当时觉得他很好笑,我又不是你女朋友,你这么紧张我干什么,国内的朋友说,你要当心他,我开玩笑说我有什么好当心的,他又不会杀了我,他对我这么在乎,没准哪天我真的感动了,和他好了呢? 朋友说,千万别理他,现在你不是他女朋友他都这么监视你,你要真和他好了,他会像狗看骨头一样地看着你,甚至让你彻底失去自由。
我让我这位朋友给吓得毛骨悚然,更加怕这位英国老兄。而且他当时到处张扬他喜欢我,甚至当着我的面在厨房对他们班的英国女孩说:“今天我对朱丽叶说我爱她了。”就好像我已经答应了他什么似的。我尴尬得要命,又不好怎么样,只好打圆场说:“他是开玩笑的。”没想到他又说:
“不,我是认真的。连我的室友Jim都听见了,不信你问问他。”
这样一来,我已经彻底没法圆场了。摆明了他就是在逼我表态,可我真的没法表这个态,更不想伤害他。所以我只能装糊涂,当作什么也没有听见,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一直到后来我毕业离开。
这是英国男生Ian的故事,下面就是我在英国的第一个男朋友了,就是在伦敦工作的中国男孩James。其实严格来说他也不能算是我的男朋友,因为我们总共在一起见面的时间加起来还不到半个月,因为平时我都在大学校园里,而他在伦敦,所以我们大多数时间都是在网上聊天或者通电话,前后也只是两个月的样子。不过,至少在那两个月里,我是把他当作了我的男朋友的。和他的故事就是《蓝色》。
* * *
来到英国的第二年,我交了第一个英国男朋友,Tony。那一年我所写的日记也基本上都是关于他的。虽然已经过去了,而且现在我和他也还是朋友,但那一段感情我至今回想起来仍然是美妙的。可以说,他曾经给予了我很多我过去的情感经历中不曾感受到的美丽和感动。虽然,在一切结束的时候,那一切就像是一场美丽的烟云,散开了,消失了,只留下幻灭以后的现实。
这一段感情大约持续了半年多的时间,和他彻底分手是那一年的8、9月份。在我情绪最不稳定的时候就是《异国酒吧》写的那一段时间,那里写的是另一个英国男人Sam,当时他正在追我,而我正在面临想要放弃却又无法割舍那份旧感情的微妙时间。到最后两个人闹得我筋疲力尽,于是《就这样独身》。两个人都不理了,还是一个人乐得清净。
大约是10月初的时候我认识了David,就是《两个人的圣诞节》里写的那个男人。在我所有的英国男朋友中,应该说David是对我最好的一个,也是最适合结婚的一个男人。我们在一起相处得非常愉快。他对我也非常照顾体贴,让我有一种家的依赖感,所以我说他适合结婚做老公。然而可惜的是,往往越好的东西你越不知道珍惜。在这里我自我检讨地说,和他分手的主要原因是我自己,因为我不够爱他。至少是爱他爱得不够那么深。
这一段感情的时间不长,也是3、4个月就结束了,正式分手是在情人节。我陪他过了我们俩最后一个情人节,然而在第二天再见。不过直到现在,我和David仍然是很好的好朋友。我所有的护照邮件或者是重要的文件都寄放在他那里,David是个让我可以绝对放心的男人。
翻过去就是第三年,这一年我都纠缠在对一个男人的感情里,这就是《伦敦三月》里的那个男人。他就是Thomas.《从前以后》里的那个男人是当时我的另外一个追求者。要说他的故事更有戏剧性,就不在这里细说了。简言之,当时是我的一个很好的女朋友在追他,她带我去参加他的聚会,结果我和他一见面他就疯了一样喜欢我,什么也不管不顾了,晚上给我打两三个小时的电话,困得我半死。
但他毕竟是我女朋友喜欢的男人。所以我只是把他当作一般的朋友聊天、交往,虽然他很喜欢我,但我知道我们没有发展的可能。
和Thomas的故事其实是最长的,也是最复杂的。我和这个男人翻来覆去地纠缠了一年,而且直到现在都还藕断丝连。我承认是爱过他的,但我也知道,和他是最不现实的。他比我大十二岁,离过婚,还有一个女儿,倒不是这些我不能接受,而是那段婚姻本身带给他的伤害和阴影太大了,直到现在他还没有走出来。这一点他很清楚,他自己也说过,他说他知道他在对待感情的态度上有问题,但是他也没办法。那种感觉有点像一年被蛇咬,十年怕草绳的意思。虽然他明知道我是真心喜欢他,对他好,可他仍然害怕我是为了钱。他曾经是个很富有的男人,他那时的年薪甚至比英国首相的年薪都还要高。离婚的时候他的前妻拿走了所有的财产,一点儿也没有留下。而为了离开那个女人,他很大方地把上千万的身家全都给了他的前妻,他对我说:
“那时候我想我可以一切从头开始。”
Thomas是一个非常有魅力的男人,也许这就是我一直放不下他的原因。但我和他之间的感情一直是有问题的,从一开始我就感觉到了问题的所在,但是至今我仍然无法解决。就像他说的,他也知道我们的问题其实就是他自己的问题。所以我们虽然一直非常迷恋对方,却又不断地在造成伤害。我曾经因为无法改变他也无法改变我和他之间的矛盾而下决心离开他,接受了另一个男人。他就是《迷失在某年某月的某个春天》里的男主角Kevin。其实这个男人也非常优秀,毕业于牛津大学外国文学系,现在在BBC工作,而且他对中国文化有着浓厚的兴趣,一直在学习中文,甚至已经可以用中文写简单的文章。而且他只比我大三岁,应该说是婚姻的最佳人选。但是我只和他相处了不到一个月就分手了。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我心里一直放不下那个他,而他也感觉到了。
在感情的事情上,所有的人都无法理智地去面对和解决。很多事情你明明知道不应该这样,但是到了那时候还是身不由己。这就是人们的感情。理智与感情,一直是一个复杂的矛盾共同体。我知道很多时候我都身在其中,并且往往做出错误的选择。
现在是2月14日的晚上11:55,再过几分钟,我在伦敦的第三个情人节就要过去。我用了一个晚上的时间来写这篇最后的日记或者后记。这天晚上,我又重新回到了单身状态,一如三年前,我刚刚来到这座陌生城市。
不知道为什么,即使是在和Thomas在一起的时候,我也经常回忆起我初恋的那个男人。那感觉是如此熟悉,又如此遥远,仿佛我和他是那么的近,呼吸相触,又仿佛隔了万水千山,飘渺不见。那一年我十七岁。在同样的一年我进入了生命中的第一场爱情。直到天崩地裂,直到地老天荒也不能忘记。那场恋爱后患无穷,遗毒至今。就像《那一种过去》里写的,在我十年前第一次陷入爱情的时候,我怎么知道,自己需要从此用一生的时间去忘记?
我以为来到英国就可以忘记,我以为来到异乡就可以一切重新开始。然而我错了。在这里,在伦敦雨后的夜色里,当寂寞在突然间包围席卷过来的时候,所有的往事哄拥而至,所有的中国文字重新出现,在写作的过程中,我终于发现了自己无法轻松的真正原因,那沉重得让我无法呼吸也无地可逃的不是爱情,而是我自己。
我想停止这场无边无际的轮回游戏,我想要告别这全部。这是一场为了告别的写作。然而在写作的时候,那些逝去的情感却仍然深存在记忆里,时不时地回来找我,让我想起。同时,在写这些文字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的生活本身似乎也成为了文字的一部分。像一场没完没了的爱情肥皂剧,我总是想看到它最后童话般大团圆的结局,而它却只是始终不断地上演着,不知何时才能停止。
这就是我们真实的生活。
但问题是,就连我自己也不知道,这场漫长的爱情肥皂剧将何时终止?
你知道吗?
钟宜霖,记于情人节的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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