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基本素养
基本信息·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页码:245 页 ·出版日期:2009年08月 ·ISBN:9787301154878 ·条形码:9787301154878 ·版本:第1版 ·装帧:平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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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页码:245 页
·出版日期:2009年08月
·ISBN:9787301154878
·条形码:9787301154878
·版本: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16
·正文语种:中文
·丛书名:全国律师执业基础培训指定教材
内容简介 《律师执业基本素养》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指定教材之一。《律师执业基本素养》介绍了一个成功律师应该具备的基本素养,重在介绍律师在客户开拓、律师访谈、律师谈判、法律调研乃至资料的收集与文件管理等方面需要具备的方法和技巧。《律师执业基本素养》不仅仅是宏观的概述,对于一些细节方面的技巧亦多有兼顾,并辅以实例和大量的文书范本加以说明。更加直观、易于理解和掌握,可以为律师日后执业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编辑推荐 《律师执业基本素养》为全国律师执业基础培训指定教材之一。
目录 第一章 概述
第一节 律师的概念
第二节 律师的价值和律师工作的意义
第三节 律师工作的性质和形式
第四节 律师的角色与职业面孔
第五节 律师的形象和与人交流
第二章 律师工作中的主要关系
第一节 律师与当事人(客户)之间的关系
第二节 律师与对方当事人的关系
第三节 律师与对方当事人律师之间的关系
第四节 律师与法官的关系
第五节 律师与检察官的关系
第三章 客户的开拓
第一节 客户的需求
第二节 律师的市场定位
第三节 律师开拓客户
第四节 客户关系的维护
第四章 访谈(当事人的接待)
第一节 访谈的目的
第二节 访谈的阶段和技巧
第三节 访谈的控制
第五章 谈判
第一节 谈判知识概述
第二节 谈判操作和技巧
第六章 法律调研
第一节 法律调研概述
第二节 法律检索
第三节 法律调研报告
第七章 资料、文件和案卷
第一节 资料的收集与管理
第二节 文件的制作和管理
第三节 业务档案(案卷)的管理
附录一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
附录二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附录三北京市《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后记
……
文摘 插图:

法官有安排、指挥诉讼的权力和义务。法官有安排庭审的具体法庭和时间的权力,法官安排庭审前是不会与律师或当事人商议的,安排庭审后如没有特殊情况,当事人和律师一般是很难更改的。法官有权决定民事案件所适用的程序,法官可以决定适用简易或者一般程序,在适用简易程序后法官有权根据案情再改为适用一般程序。法官有权在审判过程中指挥当事人和律师行使具体的民事诉讼权利,当事人和律师各项诉讼权利的行使都要得到法官的许可;法官掌握具体诉讼程序中各个审判阶段的进展;法官有权维护庭审的秩序和维护法庭纪律……。《法官法》第7条规定,法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这条规定可以被理解为是对法官公正行使指挥诉讼权力的一般要求。
鉴于法官拥有上述的权力、义务和职责,在诉讼过程中,法官处于主导地位。其主导地位的表现为:①法官在庭审阶段中可以控制、影响律师各项诉讼权利的行使;②法官可以以维护庭审秩序和维护法庭纪律为由,对律师进行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律师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③法官可以自主独立地决定律师的意见和提供的证据是否被采纳、被采信,进而独立作出判决。
2.律师是在诉讼过程中法定的对法官审判工作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人之一,在诉讼过程中处于服从的地位
律师在介入诉讼之前,会对案情有充分的了解。好的律师对案情的了解往往超过所有的诉讼参与人。律师不仅仅可以向当事人了解他所知道的关于案情的全部情况,律师还有法定的调查权、阅卷权,利用这些权利,律师可以从其他人、对方当事人处或通过其他途径了解到当事人自己并不知道、没有掌握的情况。律师对案情的了解不仅局限于对所发生的事实的了解,律师往往会在掌握充分的事实后进行分析、概括和证明,从而对事实的性质有准确的了解,他们了解能够证明的事实是什么。绝大多数律师具有法律专业教育背景,他们都是从事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具有法律知识、专业思维方式和专业技能,比任何其他专业人员更加了解法官的愿望和压力。他们不仅仅了解案件适用的实体法,他们也熟悉审理案件的程序法和习惯做法。法院也是律师的工作场所之一,律师相当一部分工作时间都是在法院度过的,律师与法官不仅有直接的工作关系还会有自然产生的其他联系。律师对案件的了解、对法律
……
后记 十几年前,当我刚刚拿到律师执业证时,和许多年轻律师一样,心里想着如何成为一名好的律师。最初,我利用一切机会收集国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培训资料,研究了一些国外指导律师工作的理论(十年前国内还没有多少律师从业的理论),在与国外所的合作过程中,注意观察他们的一些做法、思维和观念,希望全面提高自己的律师执业素养。在这样的过程持续几年后,我的确发现国外的一些做法和观念与中国的律师实际工作要求有很大的差别,而且有很多的不适用性。故此,我更加注重加强同国内律师的交流,虚心地向他们学习实际的经验和有效的做法。
十几年的摸索过程,我一直有一个愿望,就是能够把我们的教训和经验,告诉年轻律师,使他们少走弯路,少犯错误,在我们这代律师的基础上有更大的发展。非常值得庆幸的是,在两年前,全国律师协会邀请我参加起草律师岗前培训的大纲并编写一本关于律师执业素养的教材。根据全国律师协会的要求,本书的内容要从律师实际工作出发,反映律师在日常工作中的基本观念、基本思维和基本技能。为了准备这本教材,我与江宪胜律师在东易律师事务所举办了六期实习律师的培训,利用我们共同积累的经验和形成的做法进行培训,观察他们的需要、兴趣和培训效果,并及时修正我们的观点和经验,进而形成本书的基本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