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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律法与社会秩序:以道教戒律为例的研究

2010-04-20 
基本信息·出版社:四川出版集团,巴蜀书社 ·页码:248 页 ·出版日期:2009年11月 ·ISBN:9787807524557 ·条形码:9787807524557 ·版本:第1版 ·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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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教律法与社会秩序:以道教戒律为例的研究


基本信息·出版社:四川出版集团,巴蜀书社
·页码:248 页
·出版日期:2009年11月
·ISBN:9787807524557
·条形码:9787807524557
·版本: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32
·正文语种:中文
·丛书名:儒道释博士论文丛书

内容简介 《宗教律法与社会秩序:以道教戒律为例的研究》以道教戒律为案例,研究在传统社会秩序的建构及其动态调节过程中,宗教律法所发挥的重要影响和作用。宗教伦理的主要载体是戒律,它虽以宗教信徒为主体,但在传统社会中,宗教戒律向社会泛化,并产生形式上的衍变,戒律的思想、戒律化的自我约束方式广泛地为社会所接受。从道士、僧侣到居士、俗人,从普通百姓到缙绅士大夫,都受到律法的重大影响,宗教律法成为他们调适自身价值观与生活方式的重要依据。通过对教团秩序的维系、向家族伦理的渗透、与国家法律的互动配合、对经济伦理秩序的参与等等,道教戒律所建立的神圣秩序广泛地影响到传统伦理及相关制度,对社会秩序的建构与调节控制起到了自发而积极的作用。
作者简介 刘绍云,男,1976年出生,汉族,安徽肥东县人。山东大学历史学博士,主要学术研究领域为中国法律思想史、中国传统哲学。已在核心学术期刊及有关文集中发表论文约二十篇。先后在安徽省公共政策研究、省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及法制等部门(机构)工作,并任安庆师范学院兼职副教授。
编辑推荐 《宗教律法与社会秩序:以道教戒律为例的研究》:国家“九八五”工程四川大学宗教与社会研究创新基地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大学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项目。
目录

绪论
一 选题意义
二 学术回顾
三 理论方法
第一章 道教戒律的产生发展及特点
第一节 道教戒律的产生与发展
一 汉魏时期道教戒律的萌生
二 晋南北朝道教戒律的成熟
三 隋唐宋元道教戒律的发展
四 明清时期道教戒律的泛化
第二节 道教制戒的哲学根源探析
第三节 道戒形式与思想上的特点
一 道教戒律的形式特色
二 道教戒律的思想特色

第二章 道教戒律与道教徒的修炼及生活
第一节 戒律对道教徒修炼活动的规范
一 持戒调心:对修行思想的控制
二 以戒制身:对修炼行为的控制
三 按戒行法:对斋醮仪式的控制
四 遵戒寻丹:对炼丹过程的控制
第二节 戒律对宫观日常活动的规范
一 戒律对道教徒生活起居的控制
二 戒律对道教徒饮食习惯的控制
第三节 戒律对道教徒社会关系的规范
一 道教戒律对观内关系的规范
二 道教戒律对世俗家庭的处理
三 道教戒律对世俗社会的态度
第四节 道教戒律与道团秩序

第三章 道教戒律与传统家规的关系
第一节 传统家规及其宗教态度
一 宗族特征与传统家规的衍生
二 传统家规中反映的宗教态度
第二节 家规所受道教戒律思想的影响
一 赏善罚恶——劝善报应思想
二 积功行德——阴骘阴德思想
三 敬畏神天——神判天罚思想
第三节 家规所受道教戒律内容的影响
一 道教老君五戒对家规的影响
二 道教惜字纸律对家规的影响
三 戒律对家规内容的其他影响
第四节 道教戒律所受家规的影响
第五节 家规与道戒(劝善书)的融合
一 家规将道教善书等延列为内容
二 家规执行方式等方面的戒律化
三 家规与道戒(劝善书)的合
四 家族化——道教与家族的结合
第六节 道戒伦理与家族道德

第四章 道教戒律与传统经济伦理的关系
第一节 淡财贵生——道戒的财富观念及其伦理意义
一 道教戒律淡财而贵生的财富理念
二 淡财贵生财富观的经济伦理意义
第二节 无为而富——道戒的经营思想及其伦理意义
一 道教戒律无为而富的经营管理思想
二 无为而富经营理念的经济伦理意义
第三节 仁义为利——道戒的义利之辨及其伦理意义
一 道教戒律以仁义为利的义利思想规范
二 仁义为利观念的形成及经济伦理意义
第四节 重契守信——道戒的经济责任观及其伦理意义
一 道教戒律重契守信责任规范的形成
二 重契守信经济伦理规范的实际意义
第五节 疏财济世——道戒的社会经济观及其伦理意义
一 道教戒律疏财济世的社会经济观念
二 疏财济世的践行途径及其实际意义
第六节 道戒伦理与经济秩序

第五章 道教戒律与传统法律的关系
第一节 道戒与传统法律伦理价值观的一致性
第二节 道戒与传统法律内容规定上的相关性
一 道戒时节禁忌对传统法律的影响
二 关于道教戒律的类法律化等问题
第三节 道戒精神约束对法律刑罚约束的弥补
第四节 历代官方关于道教的主要法律与规范
一 道教法律地位的基本规定情况
二 历代管理:机构、度牒与道籍
三 保护道教经籍圣像等相关规定
四 关于道教徒须遵从礼俗的规定
五 对道教徒违法的特殊处罚情形
第五节 道门戒律与世俗法规

第六章 宗教律法与社会秩序
参考文献
后记
……
序言 作为特定观念的社会表达,秩序内在地决定着一个社会的攫能性。自古以来,宗教、伦理道德、教育、法律、社会舆论等都从不同角度发挥着社会控制功能,但宗教显然是其中浸润深远效能最著之社会控制机制。在一千多年的历史上,道教戒律之于中国传统社会秩序,已成为一种“百姓日用而不知”(《易传》)的内在规定因素。因为道教源于古老的中国本土文化,表达着中国人自己的传统价值观、道德观和审美观,自然而然地为社会所产生、所信仰、所接受,其思想作用之深远亦于斯可知。正是出于这种思想文化背景,基于自己的学术积淀,在山东大学攻读历史学博士学位期间,绍云选择道教戒律与传统社会秩序之关系为题进行学位论文研究。当然,走向这样的选题和研究视角,亦有现代社会秩序架构形态及发展逻辑之推纵。
文化是观念支配着的复杂巨系统。对于现代人来说,传统的承载具有内在的不可逃避性。与此同时,传统的扬弃也是现代人无法逃避的责任——因为它本身就是每一代人引以为荣或以为耻的隐性判断依据。
文摘 张松辉、马承玉文皆能发前人所未发,对《天师教戒科经》的研究有所推进,进一步证实了其述作年代为曹魏末年的观点,但其文都一个共同的前提认定:该经所包含的五篇经文原是完整一体的,是同时被创作出来的。其实不然,这几篇教戒可能曾同时被宣讲,但未必作于一人、一时。饶宗颐先生就曾怀疑《天师教戒科经》各篇非为同一时期作品,认为《家令戒》、《阳平治》作于曹魏末期,前者出于张富,后者出于张鲁子弟或后人与天师道有密切关系者,《天师教》可能为汉末张鲁所作,而首篇及《牵三诗》则未能确定①。任继愈先生《中国道教史》认为“系由五篇天师道科戒合编而成,约成书于十六国北魏时。但其中《大道家令戒》、《阳平治》二篇则为曹魏末年张鲁后裔发布之教令”②。合编说有一定道理,但据本书下段,合编的年代应早于十六国北魏。
关于作者的探讨方面,张松辉文陷人了无法解释各篇经文口气不一致的困难,而他认为经中“吾”指的都是张陵或张鲁的看法也值得商榷。
后记 这本小书是在我的博士毕业论文的基础上形成的。出版它的目的,一是与学术界进行交流,希望得到更多专家学者的指教;二是促进学习,鞭策自己做一个知性的人,一个勤于思考的人。囿于学术基础的薄弱,理论水平的有限,以及研究此问题存在的一些客观困难,本书的研究只能是抛砖引玉,尚未能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目前,全世界信仰各种宗教的信徒占人口总数的比例超过百分之八十,宗教之与社会的关系不容忽视。通过传统宗教与传统社会互动融合关系的考查,可以为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当今的宗教问题带来一些启发。学术界现今对此方面的研究越来越重视,期待着更多更有价值的成果出现。
在此,诚挚地感谢导师姜生教授对我的学术引导,以及在本书修撰过程中给予的悉心指导。导师是一个勤勉于学术开拓的学者,从不须臾驻足于已得的成就,真正传承了道家“上善”的超越精神。注重理论、方法是导师的优点,我只能慨叹未能得其一二。学术研究的灵魂在于创新和发现,故导师曾言:“学问是荒原野草,自本自根,求之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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