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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应试辅导及考点预测:期货法律法规

2010-04-17 
基本信息·出版社:立信会计出版社 ·页码:307 页 ·出版日期:2009年07月 ·ISBN:7542922971 ·条形码:9787542922977 ·版本:第1版 ·装帧:平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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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应试辅导及考点预测:期货法律法规


基本信息·出版社:立信会计出版社
·页码:307 页
·出版日期:2009年07月
·ISBN:7542922971
·条形码:9787542922977
·版本: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16
·正文语种:中文

内容简介 《期货法律法规-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应试辅导及考点预测》具有独特、鲜明的特点。首先,本套辅导丛书实用性强。各分册内容紧扣最新大纲和教材,有利于帮助广大考生在最短时间内牢固掌握知识要点、深刻理解重点和难点,熟悉考试题型,提高考试成绩。其次,本套辅导丛书设计新颖、内容丰富。每章包括“本章大纲”、“本章考点预测”、“知识线索图”、“考点分析”、“考点预测题”及“参考答案”六个部分。该辅导丛书,是使学生在了解“本章大纲”的基础上,根据教材和近两年考试中出现频率较高的重点和难点,对本章重点进行等级划分,并进行“本章考点预测”,便于考生有重点、有计划地进行复习;而“知识线索图”使考生在复习时大脑中始终有一个清晰的脉络;在此基础上,通过“考点分析”部分解析本章的难点与重点,便于考生对教材内容和考试要点的充分理解;最后的“考点预测题”及“参考答案”既可以对考生的复习情况进行检测,还可以找出不足,提高学习效果。
最后,本套辅导丛书针对性强。我们在全面总结历届从业资格考试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应试复习规律,根据从业资格考试题型,确定辅导丛书的练习题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
希望通过本套丛书的辅导,广大考生能掌握基本理论知识、熟悉考试内容,在考试中有优异的表现。
编辑推荐 《期货法律法规-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应试辅导及考点预测》是由立信会计出版社出版的。
目录
第一章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本章大纲
本章考点预测
知识线索图
考点分析
考点预测题
参考答案

第二章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
本章大纲
本章考点预测
知识线索图
考点分析
考点预测题
参考答案

第三章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
本章大纲
本章考点预测
知识线索图
考点分析
考点预测题
参考答案

第四章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本章大纲
本章考点预测
知识线索图
考点分析
考点预测题
参考答案

第五章 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
本章大纲
本章考点预测
知识线索图
考点分析
考点预测题
参考答案

第六章 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本章大纲
本章考点预测
知识线索图
考点分析
考点预测题
参考答案

第七章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
本章大纲
本章考点预测
知识线索图
考点分析
考点预测题
参考答案

第八章 关于发布《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的通知
本章大纲
本章考点预测
知识线索图
考点分析
考点预测题
参考答案

第九章 关于发布《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执行办法》的通知
本章大纲
本章考点预测
知识线索图
考点分析
考点预测题
参考答案

第十章 关于发布《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本章大纲
本章考点预测
知识线索图
考点分析
考点预测题
参考答案

第十一章 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修订)
本章大纲
本章考点预测
知识线索图
考点分析
考点预测题
参考答案

第十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本章大纲
本章考点预测
知识线索图
考点分析
考点预测题
参考答案

第十三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摘选
本章大纲
本章考点预测
知识线索图
考点分析
考点预测题
参考答案

第十四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本章大纲
本章考点预测
知识线索图
考点分析
考点预测题
参考答案
……
文摘 第一章 期货交易管理条 例
考点分析
期货交易管理条 例
《期货交易管理条 例》已经2007年2月7日国务院第16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7年4月15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期货交易行为,加强对期货交易的监督管理,维护期货市场秩序,防范风险,保护期货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期货市场积极稳妥发展,制定本条 例。
第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期货交易,包括商品和金融期货合约、期权合约交易及其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条 例。
第三条 从事期货交易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期货交易应当在依法设立的期货交易所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交易场所进行。
禁止在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期货交易场所之外进行期货交易,禁止变相期货交易。
第五条 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
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依照本条 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章 期货交易所
第六条 设立期货交易所,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期货交易所或者以任何形式组织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
第七条 期货交易所不以营利为目的,按照其章程的规定实行自律管理。期货交易所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期货交易所的负责人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任免。
期货交易所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第八条 期货交易所会员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它经济组织。
期货交易所可以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会员由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组成。
结算会员的结算业务资格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受理结算业务资格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第九条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规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期货交易所的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
(一)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期货交易所、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负责人,或者期货公司、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它人员,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5年;
(二)因违法行为或者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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