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出版社:东南大学出版社 ·页码:374 页 ·出版日期:2009年01月 ·ISBN:7564114339/9787564114336 ·条形码:9787564114336 ·版本:第1版 · ...
| 商家名称 |
信用等级 |
购买信息 |
订购本书 |
|
|
 |
都市建筑控制 |
 |
|
 |
都市建筑控制 |
 |

基本信息·出版社:东南大学出版社
·页码:374 页
·出版日期:2009年01月
·ISBN:7564114339/9787564114336
·条形码:9787564114336
·版本: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16
·正文语种:中文
·丛书名:近代上海城市发展研究集
内容简介 近代上海公共租界的建设成就是其近百年发展成果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而稳定有效的建筑控制是贯彻这一历程的首要因素。上海公共租界在拥有先进的建筑控制制度之同时,也具有完备的建筑管理机制和建筑法规体系。《都市建筑控制—近代上海公共租界建筑法规研究》以建筑控制的制度依据——建筑法规作为切人点,主要研究1845-1943年问在不同政治、经济、社会、人文等背景下上海公共租界建筑管理制度和建筑法规之形成及发展过程,探讨这些制度法规形成的背景、动因、对当时社会关系和建设行为的调控作用,以及对上海城市格局和都市建筑空间之形成与演进的重要影响;同时《都市建筑控制—近代上海公共租界建筑法规研究》还对公共租界建筑法规的“源”与“流”,即来源与影响进行了专门研究。
《都市建筑控制—近代上海公共租界建筑法规研究》为从制度法规的角度理解近代建筑形式和城市空间形态等提供了重要视角和研究依据,可供建筑学、城市规划、建筑历史、建筑管理等专业工作者和研究者阅读,并对相关专业大专院校师生的教学和学习有重要参考价值;同时《都市建筑控制—近代上海公共租界建筑法规研究》对当今上海优秀历史建筑的修复、历史风貌区的保护有重要指导意义,为政府部门对历史建筑保护和修复政策的制定提供了借鉴依据。
目录 0 导言
0.1 研究对象与时空
0.1.1 建筑控制
0.1.2 建筑法规
0.1.3 建筑规范
0.1.4 问题的提出
0.2 前人研究
0.2.1 上海史与上海城市建筑史研究
0.2.2 欧美建筑法规和建筑控制研究
0.3 研究方法
0.4 全书结构
1 近代上海公共租界的建筑控制
1.1 建筑控制制度的确立
1.2 建筑控制的主体:公共租界市政机构的发展
1.2.1 市政机构的产生
1.2.2 道路码头委员会和工部局
1.2.3 工务处
1.2.4 工程师、建筑测量员与建筑查勘员
1.3 建筑法规:近代上海公共租界建筑控制的依据
1.3.1 公共租界建筑法规的组成
1.3.2 公共租界建筑法规的发展历程
1.4 本章结语:近代上海公共租界建筑控制的先进性及其影响
2 酝酿:1900年之前公共租界(英美租界)建筑法规
2.1 三次《土地章程》的修订
2.1.1 第一次《土地章程》(1845)
2.1.2 第二次《土地章程》(1854)
2.1.3 第三次《土地章程》(1869)
2.2 《华式建筑章程》(1877)
2.2.1 制订过程
2.2.2 内容分析
2.2.3 影响和意义
2.3 戏院《消防章程》(1877)
2.3.1 制订过程
2.3.2 调查报告
2.3.3 实施情况及其影响
2.4 第四次《土地章程》修订(1898)
2.4.1 修订过程
2.4.2 关于《土地章程》第30款及其附则第8、8a条
2.4.3 影响与意义
2.5 本章结语:建筑法规的酝酿和尝试
3 雏形:1900-1903年公共租界建筑法规
3.1 1900年《中式建筑规则》
3.1.1 制订过程
3.1.2 相关讨论
3.1.3 内容分析
3.2 1903年《西式建筑规则》
3.2.1 制订过程
3.2.2 相关讨论
3.2.3 内容分析
3.3 本章结语:建筑控制的近代化和建筑法规的出现
4 强化:1916年公共租界建筑法规
4.1 1911年《中式建筑规则》防鼠条例的修改
4.1.1 有关鼠疫的背景
4.1.2 修订过程
4.1.3 相关讨论
4.1.4 最终内容和实施情况及其影响
4.2 1916年公共租界新建筑规则的形成
4.2.1 修订过程
4.2.2 关于火政处长和工程师对租界建筑防火问题的报告
4.2.3 新建筑规则的组成
4.3 1916年《新中式建筑规则》
4.3.1 规则概要
4.3.2 内容分析
4.4 1916年《新西式建筑规则》
4.4.1 规则概要
4.4.2 内容分析
4.5 其他新增规则
4.5.1 戏院等之特别规则
4.5.2 旅馆及普通寓所出租房屋之特别规则
4.5.3 钢筋混凝土规则
4.5.4 钢结构规则
4.6 本章结语:建筑控制活动的强化
5 完备:20世纪30年代公共租界建筑法规修订
5.1 1930年之前的建筑规则
5.2 20世纪30年代的修订工作
5.2.1 修订过程
5.2.2 内容分析
5.2.3 修订特点
5.3 1937年住宅调查小组委员会报告
5.3.1 20世纪30年代住宅建筑的背景情况
5.3.2 住宅调查小组委员会的调研和建议工作
5.3.3 住宅问题研究中的几个重要问题
5.4 20世纪30年代末的《通用建筑规则》
5.4.1 条文分析
5.4.2 中式建筑规则
5.5 本章结语:建筑法规的完备
6 案例分析:建筑物高度
6.1 影响建筑物高度的因素
6.2 相关条款的发展、内容及其对城市空间形态的影响
6.2.1 1903年《西式建筑规则》第48条——建筑物高度限制
6.2.2 1916年《新西式建筑规则》第14条——建筑物高度
6.2.3 1919年7月17日颁布的第14b条修订条款
6.2.4 20世纪30年代末《通用建筑规则》第6条第1项——市政道路旁之建筑物高度
6.3 实例分析
6.3.1 案例1:外滩转角建筑
6.3.2 案例2:沿街建筑
6.4 执行情况和妥协方式
6.5 本章结语
7 近代公共租界建立建筑师注册登记制度的尝试
7.1 酝酿:背景与呼声渐强(1906-1907-06)
7.2 夭折:香港的经验与官方的努力(1907-07-1909-07)
7.2.1 对香港经验的借鉴
7.2.2 对建筑师注册登记条款的讨论
7.2.3 对《土地章程》的修改和与领事团的争论
7.3 再试:来自民间的推动(1910-04-1913-04)
7.4 尾声阶段(1930-1931)
7.5 有关建筑师注册登记制度的几个影响因素
7.6 本章结语
8 公共租界建筑法规的源与流
8.1 英国-上海公共租界建筑法规的比较
8.1.1 英格兰和威尔士近代建筑控制发展简史
8.1.2 英国与上海公共租界建筑法规的比较
8.2 纽约-上海公共租界建筑法规的比较
8.2.1 纽约建筑控制发展简史
8.2.2 纽约与上海公共租界建筑法规的比较
8.3 香港-上海公共租界建筑法规的比较
8.4 上海华界-公共租界建筑法规的比较
8.5 本章结语
9 结语:近代上海公共租界都市建筑控制的启示
参考文献
图片与表格索引
名词汉英对照表
附录1 近代上海公共租界各时期建筑法规及其他规则
附录2 近代上海公共租界各时期建筑规则形成过程简表
附录3 1860-1943年工部局工务处负责人简表
附录4 1889-1940年公共租界每年新建建筑统计表
后记
……
序言 自唐代天宝年间(742-756)设立华亭县,元代至元二十八年(1291)设立上海县以后,由于处在重要的地理位置以及特殊的地缘政治和经济地位,上海经历了一个城市快速成长的过程。尤其是1843年11月开埠以后,不仅完全改变了唐代以来千百年的市舶贸易传统,而且也完全打破千百年来中外封贡的贸易关系,开始了近代西方海关贸易制度,成为中国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转折点。这一系列的发展极大地影响了上海作为港口城市的发展。
上海这座城市所展现的几乎是一部活生生的世界城市建设和建筑史,既有老城厢的中国传统的团城,又有按照欧洲的模式并顺应政治因素而建立的租界,也有中国建筑师按照欧洲古典城市的范型并结合中国传统理念而规划的新城;既有20世纪五六十年代流行的卫星城,也有按照现代信息社会的要求规划与建设的商务区,城市的结构一直处于动态调整的过程之中。
文摘 2.2.3影响和意义
1877年的建筑章程最终无奈夭折,但其作为《土地章程》之外,第一次以建筑规则的方式对营建活动加以控制的尝试,意义有三:
第一,1877年的《华式建筑章程》确立了公共租界日后建筑章程的框架,即围绕公共卫生和防火与安全展开。尽管日后建筑规则的篇幅和广度、深度都大幅增加,但这三个中心点始终没有改变;
第二,如前文所述,1877年《华式建筑章程》以华式建筑作为控制对象,因此章程的条文并非直接引自欧美,而是和当时的华式建筑的特征密切相关。从这一意义上说,这是第一部根据中国建筑量身定做的建筑控制文件。
第三,1877年《华式建筑章程》的讨论与审议过程增加了工部局日后制订此类规则的经验。工部局在这一次的规则制订过程中认识到,建筑规则的制订还需要租界根本法《土地章程》相应条款的修改和新条款的制订来赋予其法理上的依据,这对1898年《土地章程》的修订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工部局通过此次规则制订也意识到,没有领事团、公使团和华界的配合,建筑规则的制订与实施是难以进行的,因而无论是在具体条款中,还是日后的施政过程中都越来越重视领事团、华界的作用与影响。
然而,1877年建筑规则的早夭使得租界内原有华式建筑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改善。《土地章程》及其附则中有关建筑物和建筑活动的规定也很少,除了一些零星的条例外,工部局对租界建筑的管理越来越力不从心;且随着租界各方面事业的进一步发展、人口的进一步增多,矛盾还日益突出,事故频发,因此租界西人对制订建筑章程的呼声也日益高涨。例如,1882年9月玛礼逊先生提请工部局“注意目前在租界各处所建造的那些极不牢靠的房屋,他并询问是否有办法强制华人按照新的工部局章程的规定来修建房屋”。当时董事会认为,“工部局能够制止华人修建不安全的或危险的房屋,并建议所有新房屋应经测量员或其助理检查,如果他们认为不安全或是有危险性,则应通知业主”①。
后记 本书是基于作者2006年9月于同济大学完成的同名博士论文基础上修改而成。回想当初,本选题不仅基于个人兴趣,也得益于故人的启示和对未来的计划。如今,望着厚厚的书稿,自选题以来的种种艰辛、喜悦与痛苦似又历历在目。研究有苦有乐,每日面对大量中英文资料的辛苦犹在眼前,但当书稿完成之际,又觉得能够在书桌前安心专注于研究写作也是件快乐的事。研究工作的艰辛历程、与同行故人的深入交流,都成为枯燥研究生活中值得回味的人生经历。
本书的完成对这个学科领域而言只是走完了一小步,还有大量的理论探索与实践工作有待去做;对我个人的专业学习而言,与未来漫长的道路相比,也仅仅是一个开端。作为在建筑历史理论学习与研究上的一次尝试,我希望能得到大家的批评与指正。
本书的最终完稿凝聚了许多前辈的心血。
首先感谢我的导师——中国科学院院士郑时龄教授多年来始终如一的鼓励和指导,以及对我的一贯信任和支持。本书从选题到文稿写作直至修改出版始终得到郑先生的直接指导和关心。作者从师郑先生七年之久,从内心深感“终生受益,永生难忘”。郑先生渊博的学识、严谨的治学态度、谦和宽厚的人品,无论在专业上还是为人上都使我受益匪浅、深受感染,使我获得一份人生的珍贵财富。
感谢浙江大学建筑系的杨秉德教授,他对本书的指正和建议是中肯的。感谢上海市规划局伍江教授,他对作者的鼓励是一贯的,对本书的建议是重要的。感谢同济大学建筑系卢永毅教授和规划系张松教授,他们不但仔细审阅了文稿,而且提出了具体明确的意见和建议,他们的宽厚评价和严格指导给了我很大的鼓励和鞭策。感谢同济大学建筑系钱宗灏教授,他以严谨的学术态度为本书多次提出了意见,弥足珍贵,他对作者的鼓励和支持也令人感动。另外,还要感谢上海现代设计集团蔡镇钰建筑设计大师、华南理工大学建筑系吴庆洲教授、上海市规划协会赵天佐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等前辈,他们都为本书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作者在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就读十二年,深受母校的教育和培养。作者的每一点进步都离不开学校的帮助和指导,并受益于其活跃宽松的学术氛围。与从事相关领域研究的师长和学友的讨论,为本书的写作提供了有益的启发和体验,是成长过程中难以忘怀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