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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编财产保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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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出版社:同济大学出版社
·页码:389 页
·出版日期:2005年06月
·ISBN:7560830587
·条形码:9787560830582
·版本: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32
·正文语种:中文
·丛书名:21世纪保险专业系列教材
内容简介
《新编财产保险学》在阐述财产保险的概念和特点、分析财产保险合同内容及财产保险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对国内市场所经营的财产保险主要险种的条款内容逐一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论述,并结合近几年来我国保险产品的市场化改革,对社会上反响较大的一些新险种作了具体的介绍和分析。其特色可归纳为:一是内容新;二是叙述深入浅出;三是注意比较分析;四是重视理论研究与实用性相结合。
《新编财产保险学》既能国内高等院校的保险专业教学选用及作为培训保险从业人员的教材,也能供保险专业人士在理论研究和业务工作中参考使用。
目录
序
前言
第一章 财产保险概述
第一节 财产保险的概念
第二节 财产保险的种类
第二章 财产保险的起源和发展
第一节 财产保险形成与发展的过程
第二节 我国财产保险发展的概况
第三章 财产保险合同
第一节 财产保险合同概述
第二节 财产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 财产保险合同的成立和履行
第四节 财产保险合同的索赔和理赔
第四章 财产保险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最大诚信原则
第二节 保险利益原则
第三节 损失补偿原则
第四节 近因原则
第五章 企业财产保险
第一节 企业财产保险
第二节 利润损失保险
第三节 机器损坏保险
第六章 家庭财产保险
第一节 传统的家庭保险
第二节 传统家庭财产保险的特殊形式
第三节 新型的家庭财产保险
第七章 运输工具保险
第一节 机动车辆保险
第二节 国内船舶保险
第三节 飞机保险
第八章 国内运输货物保险
第九章 工程保险
第十章 责任保险
第十一章 信用保证保险
……
序言
财产保险是根据我国保险立法形式划分的两大保险类别之一,财产保险学是高等院校经济类保险专业的主干课程。虽然国内对财产保险理论和实务进行研究的人不少,有关财产保险的教材和论著也时有面世,但是,就作为高校的保险专业教材而言,国内已出版的一些财产保险教材,根据作者从一些使用过它们的高校教师和学生那儿所听到的反映,有的内容显然太旧,有的过于简略,还有的则存在着结构庞杂、中外内容混述不利于学生理解掌握的缺陷;此外,现有的这些教材大多没有反映进入发展新时期的我国财产保险现状,有的尽管也谈到了却又述而不详。作者作为一名保险专业教师,深切地感受到高校保险专业教学需要有一本既有理论上的阐述,又有结合实际运用的分析,实实在在介绍我国目前所经营主要险种的条款内容并加以深入浅出的说明解释,而且尽可能地反映近几年来保险产品的市场化改革的新的财产保险教材。
为了满足高校学生和广大保险从业人员的学习需要,也抱着向高等院校保险专业教学提供一本较为合适的财产保险教材的目的,作者编写了这本《新编财产保险学》。
本书是在精心收集并研究分析国内财产保险市场所经营的一些主要产品,特别是在进入21世纪后开始的保险市场化改革中不断推出的新险种条款内容的基础上写成的,当然也参阅了国内现有的各种财产保险教材和著作。全书共11章,第1-4章是财产保险概论;自第5章开始,每章讨论一个具体的财产保险种类。
文摘
二、建国后时期的财产保险
1.建国后时期财产保险的建立与发展
新中国的成立,宣告了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的保险业的结束,揭开了中国保险史的新的一页。自1949年5月作为旧中国保险中心的上海解放以后,人民政府即在上海开始了对旧保险市场的整顿和改造工作,针对不同的保险机构采取了相应的政策措施。
(1)对官僚资本保险公司进行接管和清理。接管共计21家,实行监理2家,被接管的财产保险机构中就有“国、央、农、交”四家银行所建办的中国产物保险公司、中央信托局产物保险处、中国农业保险公司和太平洋保险公司等。
(2)对一般民营资本保险公司则要求重新登记和缴纳保证金,经批准后复业。复业的民营保险公司共63家,绝大多数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其中经营火险的55家、经营水险的2家、兼营水火险的1家、兼营水火险和其他险的4家。这些公司中的47家通过参加“民联分保交换处”摆脱了与外商保险公司的分保关系,以后淘汰只剩下28家,又经过改造,于1951年末和1952年初分别合并组成公私合营的太平保险公司和新丰保险公司。两家公司于1956年又合并为太平保险公司,.成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领导下的海外专业公司。
(3)对外商保险公司不采取行政取缔的做法,而是先让它们重新登记,然后加强监管,限制并切断其业务来源。经批准复业的42家外商保险公司由于没有了业务,包括直接业务和分保业务,无法立足,最终只得自动申请停业,于1952年年底全部撤离我国保险市场。
(4)在对旧保险市场进行整顿改造的同时,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作为全国性的统一集中的国营保险公司正式成立。“人保”公司开业后即举办为国民经济各部门服务的各种保险业务,主要是以国家机关、国营企业财产为承保对象的火灾保险和运输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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