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图公案
基本信息·出版社:群众出版社 ·页码:312 页 ·出版日期:1999年07月 ·ISBN:7501419124 ·条形码:9787501419128 ·版本:第1版 ·装帧:精装 ·开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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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出版社:群众出版社
·页码:312 页
·出版日期:1999年07月
·ISBN:7501419124
·条形码:9787501419128
·版本:第1版
·装帧:精装
·开本:32开
内容简介 《龙图公案》,全称为《新镌绣像善本龙图公案),不题撰人,乾隆四十一年(1776)金阊书业堂刊,有江左陶烺元乃斌父题于虎丘之悟石轩《龙图公案序》。据此可知:此书刻刊于苏州。原书十卷百篇,半叶十行,行二十二字。有插图十幅(每整叶二幅)。
《龙图公案》全部篇章都有完整的故事。它们的情节结构因案情的不同而有异。凡财产、婚姻重大纠纷及凶杀人命案件,尤其是一些无头公案,情节结构一般都比较曲折复杂甚至奇巧,而凡敲诈、拐骗、偷窃、奸情等一般性案件,情节结构则比较简单、平直。然而这两类故事有共同的特点:它们多数都是疑窦丛生,颇为棘手的难决案件。而正是这类案件才突出了包公亦即清官的聪明才智。在这些故事中,许多当事人有的成了次要角色,包公则往往被推到了主要或关键的位置上。作品描写包公运用自己的智慧、经验和胆识,或根据生活常识,或探究人情物理,或苦思冥想事物的联系和因果关系,或微服私访调查取证,或巧设圈套赚罪犯人彀……等,使用一种或多种方法手段,将其他官员屈打成招的冤案,束手无策的多年积案,或自己面临的扑朔迷离、疑团重重的案件,一举审破,并作出公正的判决。受害者的冤屈得以平反昭雪,平民百姓人心大快,包公公正神明的形象也由此树立起来。当然,少量作品渲染描写包公夜断阴间,日断阳间,能驱鬼请神断案。这种对古人有吸引力的鬼神迷信断案的描写,在我们今人看来实在不足为训,这是应当指出的。
媒体推荐 序
龙图公案序
“眼底臭铜,毕竟万年遗臭;面前香火,怎如半夜焚香。”如此数语,真进贤冠公案,而又何有于龙图!夫龙图非有四手、四目也,乃今世遇无头没影事,必曰“待包龙图来”。童稚妇女亦知其名,不知龙图之为官也,亦不知龙图之为讳与号也。佥曰“龙图,龙图”。甚之列以阎罗,比以天师,万世而下其谓龙图为人平,为神乎!及阅《宋史》所载,谓其峭直刚毅,与人不苟合,无一毫妄取。平生无私书,故人亲党干谒,一切谢绝之。惟其无妄取,故一段灵慧之性,不为钱神迷昏;惟其无私书,故一生正直之气,不为分上压倒。宜当时京师为之语曰“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以其笑比黄河清焉。当事者须略着些精神才好。若一味作马头上公堂帐了事,胸中既满者也之乎,眼里只有七黄八白,阶前三尺从事,案上片纸是凭,吾恐
屋角之雀鼠兴,而田中之虞芮顽也。抑吾夫子尝以片言折狱,赞仲由氏。予谓两造具陈,烦言迭起,不得其情,虽万言亦觉少;苟得其情,虽片言亦为多。《康诰》曰:“服念五六日,至于旬。”《吕刑》曰:“察辞于著,非从惟从。”曾子之告阳肤又曰:“如得其情,则哀矜勿
喜。”夫子又曰:“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当思如何是得情,如何是不得。尽此处关头,莫要草草看过。倘处心未必青天白日,遇事漫云行云流水,吾不知于龙图以为何如?虽然,堂上堂下,远于万里,左右蔽之耳。滑吏舞文,积书弄法,吾未如之何也已矣。昔包公尝恶吏擅权,民有得重罪者求救于吏,吏曰:“汝当鞫问时,但哀求不已,我自有处。”临刑,民果哀呼不已。吏在旁喝道:“快领罪去,不得在此叫号!”包公恶其侵权,竟与以轻罪而去。夫以包公之明,不免为衙蠹权如此。乃今之拟招,多是衙人用事,吾不知弊将安极也。又况操刀而割者,未必龙图乎!愿为民父母者,请焚香读《龙图公案》一过。龙图其真龙也,其真神人也,具知在生为龙图,在阴为阎罗。自是实话,非诞,非诞。
江左陶烺元乃斌父题于虎丘之悟石轩。
编辑推荐 公案小说是我国古典小说里一个特立独行的门类,它发展到今天,就成为侦探小说。这套古代公案丛书,专门推出明代的公案小说,每本书的各篇故事独自成一章,完整地讲述一个故事。 整本书反映的生活面广阔,英雄人物层出不穷,为公案小说赢得了不少读者。
目录 龙图公案序
卷之一
阿弥陀佛讲和
观音菩萨托梦
嚼舌吐血
咬舌扣喉
……
文摘 书摘
过了月余,丁日中来寺寻访性慧,邓氏认得是夫声音,挺身先出,性慧即赶出来。日中方与邓氏作揖,邓氏哭道:“官人不认得我了?我被性慧拐骗在此,日夜望你来救我。”日中大怒,扭住性慧便打。被性慧呼集众僧,将日中锁住,取出刀来将杀之。邓氏来夺刀道:“可先杀我,然后杀我夫。”性慧乃藏起刀,强扯邓氏人房吊住,再出来要杀日中。日中道:“我妻被你拐,夫又被你杀,我到阴司也不肯放你!若要杀,可与我夫妻相见,作一处死罢。”性慧道:“你死,则邓氏无所望,便终身是我妻,安肯与你同死?”日中道:“然则全我身体,容我自死罢。”性慧道:“我且积些阴功。方丈后有一大钟,将你盖在钟下,与你自死罢。”遂将日中盖人钟下。邓氏日夜啼哭,拜祷观音菩萨,愿有人来救他丈夫。过了三日,适值包公巡行其地,夜梦观音引至安福寺方丈中,见钟下覆一黑龙。初亦不以为意,至第二三夜,连梦此事,心始疑异。乃命轿径往安福寺中,试看何如。到得方丈坐定,果见方丈后有一大钟,即令手下扛开来看。只见一人饿得将死,但气未绝。包公知是被人所囚,即令以粥汤渐渐灌下,一饭时少苏。乃道:“僧性慧既拐我妻削发为僧,又将我盖在钟下。”包公遂将性慧拿下。但四处搜觅,并无妇人。包公再命严搜,乃于复壁中有铺地木板,公差揭起木板,有梯人地。从梯下去,乃是地楼,点灯明亮,一少年和尚在坐,公差叫他上来,拿见包公。此和尚即是邓氏。见夫已放出,性慧已锁住,邓氏乃从头叙真拐骗情节,害夫根由。性慧不能抵辩,只磕头道:“死罪甘受,愿赦责打。”包公随即判道:
“审得淫僧性慧,稔恶贯盈。与生员丁日中交游,常以酒食征逐。见其妻邓氏美丽,不觉巧计横生,编其入寺看一夫,强行淫玷,劫其披缁削发,混作僧徒。虽抑郁而何言,将待机而图报。偶日中之来寺,幸邓氏之闻声。相见泣诉,未尽衷肠之话;群僧拘执,欲行刃杀之凶。恳求身体之全,得盖大钟之下。乃感黑龙之被盖,梦入三更;因至方丈而开钟,饿经五日。丁日中从危得活,后必亨通;邓氏求死得生,终当完聚。性慧拐人妻,坑人命,合袅首以何疑;群僧党一恶,害一生,皆充军于远卫。”
判讫将性慧斩首示众。其助恶众僧,皆发充军。包公又责邓氏道:“你当日被拐,便当一死,则身洁名荣,亦不累夫有钟盖之难。若非我感观音托梦而来,汝夫却不为你而饿死乎?”邓氏道:“我先未死者,以不得见夫,未报此僧之仇,将图见夫而死。今夫已救出,僧已就诛,妾身既辱,不可为人,固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