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出版社:中国检察出版社 ·页码:328 页 ·出版日期:2009年07月 ·ISBN:7510201039/9787510201035 ·条形码:9787510201035 ·版本:第1版 · ...
商家名称 |
信用等级 |
购买信息 |
订购本书 |
|
 |
婚姻继承纠纷 |
 |
|
 |
婚姻继承纠纷 |
 |

基本信息·出版社:中国检察出版社
·页码:328 页
·出版日期:2009年07月
·ISBN:7510201039/9787510201035
·条形码:9787510201035
·版本: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32
·正文语种:中文
·丛书名:常见法律纠纷实务指导丛书③
内容简介 《婚姻继承纠纷》内容为: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1998年,是北京市司法局授予的“法律援助志愿者工作站”,是全国高校中第一个完全由大学生组成的专门的法律援助机构。中心成立是基于这样一种想法:大学生应当尽其所学,关注社会弱势群体,服务人民,回馈社会,践行正义,为公益事业尽一份力量。10年来,中心志愿者们利用自己的课余时间帮助了北京乃至全国数以万计的当事人,成为了高校法律援助组织中引入注目的亮点。2006年4月,中心被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和北京市委教育工委授予“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寻找身边的榜样”主题教育活动的“校园大使”。
编辑推荐 《婚姻继承纠纷》:婚约财产纠纷
离婚纠纷
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
收养关系纠纷
分家析产纠纷
遗嘱继承纠纷
目录 前言
第一章 婚姻自主权纠纷
1.结婚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2.有性生理缺陷者是否禁止结婚?
3.异父异母的兄妹可以结婚吗?
4.婚姻自由有哪些内容?
5.老年人再婚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6.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有期徒刑缓刑的人是否可以结婚?
7.结婚登记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第二章 婚约财产纠纷
8.婚约可以约定违约责任吗?
9.订婚所给付的彩礼,婚约解除后是否有权要求返还?
10.谈恋爱期间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在分手后是否可以要回?
11.婚前财产约定何时生效?
第三章 离婚纠纷
12.办理离婚有哪些方式?
13.协议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14.协议离婚后一方不履行协议怎么办?
15.离婚协议书与一般的民事协议有什么区别?
16.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17.婚内离婚协议可否作为诉讼离婚的依据?
18.起诉离婚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
19.婚内“忠诚协议”有效吗?
20.离婚起诉状怎么写?
21.起诉离婚时应当交纳多少诉讼费?
22.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向法院提交哪些证据?
23.首先提出离婚的一方会吃亏吗?
24.在什么情况下,一方不得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25.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是否须经军人同意?
26.父母可以代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提起离婚诉讼吗?
27.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为什么要注重调解?
28.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而判决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29.判决不准离婚后,原告可否再重新起诉?
30.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吗?
31.家庭暴力对婚姻有什么危害?
32.虚假离婚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33.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基本规则是什么?
34.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5.夫妻共同财产权如何行使?
36.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37.离婚时分割夫妻共有财产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38.离婚时如何分割夫妻共有的房屋?
39.承租的房屋离婚时应当如何处理?
40.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改房在离婚时如何处理?
41.以按揭方式购买的商品房屋在离婚时怎么分割?
42.离婚时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分割?
43.离婚时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如何分割?
44.一方在有限公司中的出资额及收益在离婚时如何分配?
45.离婚时合伙企业的份额怎么办?
46.下岗补助金和买断工龄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47.离婚时有价值的人身保险如何分割?
48.如何区分夫妻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
49.一方对第三人侵权承担的损害赔偿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
50.夫妻关系存续时一方致人损害,受害人能否向离婚后的另一方请求赔偿?
51.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第四章 离婚后的财产纠纷
52.如何处理离婚后的财产纠纷?
53.离婚判决生效后,一方能否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
第五章 离婚后的损害赔偿纠纷
54.离婚无过错方如何向另一方请求赔偿?
55.男方受骗抚养非婚生子女,离婚后能否索赔?
第六章 同居关系市斤产、子女抚养纠纷
56.同居一定构成事实婚姻吗?
57.可以请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吗?
58.如何处理同居关系引起的子女抚养纠纷?
59.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债务谁来偿还?
60.同居关系终止后,女方要求男方赔偿“青春损失费”能否获支持?
第七章 婚姻无效纠纷
61.哪些情况下的婚姻是无效的婚姻?
62.委托父母代领结婚证的婚姻关系是否有效?
63.宣告婚姻无效应当经何种程序?
第八章 撤销婚姻纠纷
第九章 夫妻财产约定纠纷
第十章 抚养纠纷
第十一章 抚养纠纷
第十二章 监护权纠纷
第十三章 探望权纠纷
第十四章 赡养纠纷
第十五章 收养关系纠纷
第十六章 分家析产纠纷
第十七章 法定继承纠纷
第十八章 遗嘱继承纠纷
第十九章 被继承债务清偿纠纷
第二十章 遗赠纠纷
第二十一章 遗赠抚养协议纠纷
……
序言 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1998年,是北京市司法局授予的“法律援助志愿者工作站”,是全国高校中第一个完全由大学生组成的专门的法律援助机构。中心成立是基于这样一种想法:大学生应当尽其所学,关注社会弱势群体,服务人民,回馈社会,践行正义,为公益事业尽一份力量。10年来,中心志愿者们利用自己的课余时间帮助了北京乃至全国数以万计的当事人,成为了高校法律援助组织中引入注目的亮点。2006年4月,中心被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和北京市委教育工委授予“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寻找身边的榜样”主题教育活动的“校园大使”。
这套丛书,是中心的志愿者们利用自己课余时间进行研究的工作成果之一。作为在校学生,我们提供援助的时间毕竟有限,在我们从事法律援助的过程中,总是感到无力满足庞大的法律援助需求,面对求助的目光,我们总是感到力不从心。“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让普通大众学会自己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我们编写这套丛书的目的。
这套丛书的特点在于:第一,强调实用性,介绍一些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知识,尽量做到通俗实用。第二,注重实例,用大量案例说明问题,供大家参考。生活实例皆切合实际需要。分析解答本质上是在为当事人服务,在这样的理念下,理论探讨应当让位于为当事人提供简单、易懂的步骤建议和富有操作性的行动方案,这就要求解答者对于法条有相对完整的调研,对于行文措辞有慎重的选择,对于理论分析有必要的取舍。
文摘 2007年9月,张刚和王花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证,民政部门在得知张刚和王花是表兄妹关系后,拒绝给他们办理结婚证。两人十分着急,三番五次托人请求婚姻登记部门帮忙,婚姻登记部门便告知二人,不给其办理结婚证是因为法律规定了禁止近亲结婚,以保证子孙后代的健康。于是,两人为了顺利结婚,协商后女方当即到医院做了绝育手术,并且向医院索要了绝育手术证明。2008年1月,张刚和王花再次来到婚姻登记部门要求办理结婚登记,但婚姻登记部门仍然拒绝。
张刚和王花认为,女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并由医院出具了绝育手术证明,已经决定以后不生育,即不会造成法律规定的“影响子孙后代健康”的情况。婚姻登记部门仍然不予办理结婚登记,实属刁难,干涉了婚姻自由,在经过行政复议仍被拒绝登记后,2008年5月27日,两人向法院起诉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要求其为原告二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经审理后法院认为,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该规定属于强制性规范,不允许随意变通适用;原告张刚和王花是表兄妹关系,属于《婚姻法》规定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应禁止结婚。即使原告张刚与王花做了绝育手术,仍应当适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而不能变通法律。所以,对原告张刚和王花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原告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2008年8月22日,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这对表兄妹虽然内心不服,但没有再提出上诉。
分析解答
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结婚,既符合自然规律的要求,也符合法律和伦理道德的要求。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虽然说法律在制定此项条款时确实考虑到是为了保证子孙后代的健康,但是也不是说他们做了绝育手术排除了这一问题就可以结婚。对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必须要遵守的,从现实来看,虽然这对表兄妹年轻时为达到结婚的目的,会愿意以做绝育手术为代价要求结婚,但这并不能保证结婚后两人不会改变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