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出版社: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页码:316 页 ·出版日期:2007年01月 ·ISBN:9787508443379 ·条形码:9787508443379 ·版本:第1版 ·装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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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工程招标评标工作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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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出版社: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页码:316 页
·出版日期:2007年01月
·ISBN:9787508443379
·条形码:9787508443379
·版本: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16
·正文语种:中文
内容简介 南水北调工程是缓解我国北方地区水资源短缺,优化水资源配置,改善生态环境,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和生态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性基础设施,是我国乃至世界迄今为止最大规模的调水工程,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工程。在中央三代领导集体的重视和关怀下,经过50年严密规划、科学论证,2003年12月27日,南水北调工程正式开工建设。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招标评标工作质量的好坏,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投资具有重大影响。为加强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市场监管,规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评标行为,2004年11月,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南水北调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组建了“南水北调工程评标专家库”,规定南水北调主体工程招标人在组建评标委员会时,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三分之二的技术、经济等。
目录 前言
1 南水北调工程概况
1.1 工程总体布局
1.2 东线一期工程
1.2.1 输水工程
1.2.2 泵站工程
1.2.3 蓄水工程
1.2.4 穿黄河工程
1.2.5 截污导流程
1.2.6 其他工程
1.3 中线一期工程
1.3.1 水源工程
1.3.2 输水工程
1.3.3 汉江中下游治理工程
1.4 工程建设管理体制
1.4.1 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
1.4.2 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1.4.3 省(直辖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
1.4.4 南水北调工程项目法人
1.4.5 建设管理模式
1.4.6 参建单位
2 招标
2.1 招标应具备的条件
2.1.1 勘测设计(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技施设计)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
2.1.2 监理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
2.1.3 施工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
2.1.4 货物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
2.1.5 项目代建管理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
2.1.6 其他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
2.2 招标组织形式及方式
2.2.1 招标组织形式
2.2.2 招标方式
2.3 招标工作程序
2.4 分标方案的核准
2.5 招标文件的编制
2.6 招标公告的发布
2.7 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
2.8 资格审查
2.9 现场踏勘
2.10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2.1l 招标标底
2.12 投标保证金
3 开标
3.1 开标会议参加人员
3.2 开标的组织及程序
4 评标
4.1 评标委员会
4.1.1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4.1.2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4.2 专家培训
4.3 评标程序
4.4 常用评标方法
4.4.1 综合评分法
4.4.2 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4.5 评标报告
4.6 评标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4.6.1 评标工作的严肃性
4.6.2 评标依据的有效性
4.6.3 评标工作分工及安排的合理性
4.6.4 投标文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4.6.5 资格审查的重要性
4.6.6 投标文件评审的公正和科学性
4.7 提高评标工作质量的方法
4.7.1 做好招标文件编制和评审
4.7.2 制定科学合理的评标方法和标准
4.7.3 合理确定评标专家的专业和数量
4.7.4 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培训
4.7.5 加强评标的组织工作
5 中标
5.1 中标条件
5.2 评标结果公示
5.3 确定中标人
5.4 合同签订
5.5 招标投标情况备案
6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及评标纪律
6.1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
6.2 评标纪律
7 附录
7.1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有关规童、文件
7.1.1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
7.1.2 关于进一步规范南水北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
7.1.3 南水北调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7.1.4 南水北调工程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抽取管理办法
7.1.5 南水北调工程初步设计管理办法
7.2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体制..
7.2.1 南水北调工程项目法人组建方案
7.2.2 南水北调工程代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7.2.3 南水北调工程委托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7.3 国家法律、法规
7.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7.3.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7.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7.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
7.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条款
7.3.6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7.3.7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7.3.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
7.3.9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7.3.10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7.3.1l 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
7.3.12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7.3.13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7.3.14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7.3.15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7.3.16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7.3.17 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7.3.18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7.3.19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
7 .3.20 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
7 .3.21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整顿和规范招标投收费的通知
7.3.22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7.3.23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7.3.2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
7.3.25 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
7.3.26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关于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进一步加强办案工作的通知
……
文摘 第十七章 运输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百八十八条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第二百八十九条 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第二百九十条 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二百九十一条 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二百九十二条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或者通常路线运输增加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输费用。
第二节 客运合同
第二百九十三条 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二百九十四条 旅客应当持有效客票乘运。旅客无票乘运、超程乘运、越级乘运或者持失效客票乘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交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第二百九十五条 旅客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记载的时间乘坐的,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退票或者变更手续。逾期办理的,承运人可以不退票款,并不再承担运输义务。
第二百九十六条 旅客在运输中应当按照约定的限量携带行李。超过限量携带行李的,应当办理托运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