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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法律顾问民间借贷纠纷

2010-01-25 
基本信息·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页码:218 页 ·出版日期:2009年11月 ·ISBN:9787300113814 ·条形码:9787300113814 ·版本:第1版 ·装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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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边的法律顾问民间借贷纠纷


基本信息·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页码:218 页
·出版日期:2009年11月
·ISBN:9787300113814
·条形码:9787300113814
·版本: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32
·正文语种:中文
·丛书名:身边的法律顾问

内容简介 《身边的法律顾问民间借贷纠纷》内容简介:法律与我们老百姓的生活越来越紧密了,当您遇到纠纷的时候,是否迫切希望了解一些与纠纷相关的法律知识来维护您自己的合法权益7本套丛书就是为了满足您的迫切需要而做的!本套书每本部包括“问答”、“案例”、“法律法规”等部分,“问答”部分告诉您基本和全面的相关法律知识,解答您心中的疑问;“案例”部分选取实践中多发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您可以寻找和您遇到的纠纷相似的案例重点阅读。本套丛书的作者或者是高校从事教学研究并对法律实务谙熟的法律专家,或者是律师界资深的律师,保证您获得的是一流的、最实用的维权知识和方法!
作者简介 程世祥,律师,吉林大学法学学士,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通化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律师协会民事诉讼法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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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问答篇
一、民间借贷的认定(范围)
1.什么是民间借贷?
2.企业可以进行民间借贷吗?
二、民间借贷的主体(当事人)
3.哪些自然人可以进行民间借贷?
4.民间借贷的介绍人、居间人、见证人各自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5.替人借款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6.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产生的民间借贷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三、民间借贷合同的形成(民间借贷关系的建立)
7.民间借贷合同何时生效?
8.民间借贷在哪些情况下无效?无效的后果是什么?
9.民间借贷中发生转借的,应如何承担法律责任?
10.出借人向第三人转让债权的,是否需要经过借款人的同意?
11.借款人向第三人转移债务时,是否需要征得出借人的同意?
12.民间借贷中债权债务如何继承?
四、民间借贷合同的形式
13.民间借贷合同的形式有哪些?订立口头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14.仅凭借据能代表钱款已经借出了吗?
15.公证在民间借贷中有何作用?
16.强制执行公证书在民间借贷中的作用?
五、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
17.民间借贷借据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8.民间借贷的借款期限应注意哪些问题?
19.民间借贷是否需要明确利率(利息)?未明确约定利率(利息)的民间借贷是否应当支付利息?
20.民间借贷最高利率限度是多少?
21.什么是高利贷?如何处理民间借贷中的高利贷问题?
22.什么是复利?民间借贷中出现复利应当如何处理?
23.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在交付借款时预先扣除利息么?
六、民间借贷合同的履行
24.没有还款期限和期限约定不明的借贷如何催告?
25.民间借贷中借款人提前还款或逾期还款时,利息应如何计算?
26.合伙组织发生的民间借贷债务如何清偿?合伙人个人的民间借贷债务如何用合伙权益清偿?
27.出借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借款人归还的借款如何处理?
28.民间借贷中可以提前还款吗?
29.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会如期归还借款时,如何处理?
30.民间借贷中劳务可以抵债吗?
七、民间借贷合同实现的保障
31.民间借贷的担保形式有哪些?
32.民间借贷可以约定违约金吗?利息和违约金有什么关系?
33.民间借贷中可以约定滞纳金吗?
34.因借款人未及时行使自己的债权,影响到出借入利益时,出借人怎么办?
35.因借款人恶意处分财产的行为而导致出借人的债权受到损害时,出借人怎么办?
36.什么是民间借贷的违约责任和责任承担方式?
37.出借人口头答应借钱,但事后反悔,是否要承担责任?
八、民间借贷纠纷及其解决
38.民间借贷如何向法院起诉?
39.民间借贷的起诉人应当准备哪些证据?
40.民间借贷的被告人如何准备应诉?
41.民间借贷诉讼中的证据有哪些?
42.民间借贷诉讼中的证人证言的证据效力如何?
43.民间借贷当事人的陈述可以作为证据吗?
44.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吗?
45.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如何规定的?
46.没有还款期限的借贷如何计算诉讼时效?
47.关于诉讼时效中止有哪些法律规定?
48.关于诉讼时效的中断有哪些法律规定?
49.民间借贷可以申请支付令吗?
50.民间借贷纠纷怎样申请财产保全措施?
51.民间借贷纠纷是否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52.诉讼中如何申请回避?
53.如何提起上诉?
54.民间借贷如何申请执行?
55.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56.民间借贷涉及的常见的刑事犯罪有哪几种?

案例篇
一、民间借贷合同的认定
1.如何区分所出资资金是形成合伙关系还是借贷关系?
——张某等诉龚某等民间借贷纠纷案
2.如何区分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
——友和公司诉刘某借款合同纠纷案
3.如何区分是联营合同还是借贷合同?
——振达公司诉王某还款案
二、民间借贷关系的主体(当事人)
4.未注明出借人的借据,如何认定其效力?
——史某诉李某借款案
5.如何判断借贷是个人行为还是职务行为?
——王某诉建筑工程公司还款案
6.借款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借贷行为是否有效?双方应当怎样承担责任?
——梁某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李某还款案
7.夫妻一方借款,借条加盖另一方印章,另一方应否承担还款责任?
——周女士诉孙某及其妻刘某还款案
……
法律法规篇
后记
……
序言 民间借贷是中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个亘古的主题。
西周时期,即产生适用于借贷关系的契约形式——“傅别”;唐、宋时期,借贷关系进一步发展:不计息的称“出举”,计息的称“负债”,官府制定法律加以管理,禁止高利贷;元、明、清时期,亦严格管理借贷关系,大体限定月利率不得超过三分;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始终规定民间借贷年利率不得超过二分(即20 %)。
新中国成立后,民间借贷仍然是解决人民群众不时之需、促进生产生活的重要渠道之一。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民间借贷活动迅猛增加,不仅广泛存在于城乡居民、个体工商户、乡镇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而且大量向企事业单位,尤其是民营经济中扩展,成为民间融资的重要渠道,以江、浙地区为代表的经济发达地区表现尤为突出。民间借贷的发展对于我国经济的腾飞起到了积极作用,缓解了民营经济对资本市场的需求压力。但是,民间借贷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也影响了国家对金融市场的调控,所产生的纠纷威胁着社会生活的稳定与和谐。譬如地下钱庄等现象,扰乱了金融活动的正常秩序,冲击着国家金融监管体制。
我国政府始终坚持以宏观调控为主导的金融管理政策,适度规范民间资本流动,严厉打击高利贷等违法金融活动。司法机关也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民间借贷的规范性文件,通过司法实践工作规范民间金融活动,使之保持健康发展,配合国家金融监管政策的贯彻实施。
本书以问答、案例、法律法规节选的形式,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力求深入浅出地解释民间借贷关系的主体、合同、期限、利息等一系列相关问题,旨在帮助读者理解国家法律、法规与政策,以便依法进行民间借贷活动,更好地发挥其积极作用,减少民间借贷纠纷,化解矛盾、促进发展。
文摘 民间借贷的利息习惯上有两种计算方法,即单利和复利。单利是用公式“本金×利率×使用时间”来计算利息的,合法利息就是以单利计算方法得出的利息。复利是指出借人将应得的利息加入本金在下一期间再计算利息,俗称“息加息”、“利滚利”或“驴打滚”。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意见》第7条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人本金牟取高利。”后来,最高人民法院在公报上对此作了修改,将“只返还本金”改为“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这一修改说明:双方当事人在借贷发生时自愿约定复利,且在最后还本付息时,复利没有超过法定最高限度的,应当予以准许。主要理由是:(1)法律明确禁止预先扣除利息和高利贷,而没有禁止复利;(2)复利没有超出法定最高限度的,不属于高利贷,应当受法律保护;(3)复利仅是计算方法,只要双方当事人自愿采取这种方法计息,又不超出法定最高限度,是符合合同自由原则的。
由此可见,复利作为利息的计算方法,不一定就是违法行为,也不宜作为单独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当然,采取复利计算方法致使还本时所支付的利息超过法定最高限度,则是违反《审理借贷意见》第6条规定的,此时才可以作为高利贷处理。
预先扣除利息是出借人在向借款人交付本金时,就从中扣除利息的行为。这里的“预先”通常是指交付本金时。
《合同法》第200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因此,出借人预先扣除利息,无论借款人是否愿意,都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无效民事行为。
后记 本书历时11个月,得以完成,不单单凝结着五位编者的艰辛努力,更重要的是,体现了编者的审慎态度与敬业精神,以及完美主义追求。
本书的立意是:通俗简明而不失理论高度;以一般民间借贷活动的发生、发展、完成为主线,同时以合同法理论的逻辑体系展开阐述;案例的收集、选用,体现了权威性、地域性、新颖性;法律法规的选编,按照效力层级列示,并辅以时间顺序。
本书的编者团队的组织,更是考虑到知识结构、理论高度、实践经验、行业代表性等因素,精心选配。既有代表理论层面的法学博士,又有来自实践的前法官、公证员;既有亲历实务的律师,又有某一行业的专业人士。现将其简介列示如下,以便与读者互动。
程世祥,律师,吉林大学法学学士,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通化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律师协会民事诉讼法委员会委员。
郭治京,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
张纲,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旅游法律事务委员会委员。
马文晋,国投集团法务工作者,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杨帆,律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
我们将与广大读者共同关注民间借贷的理论与实务,互通有无,携手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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